严防借疫情散播虚假信息行为

时间:2009-05-15 13:57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5月14日电 题:严防借疫情散播虚假信息行为

  新华社记者 董振国

  这几天,济南一些市民收到同一短信,称卫生部门紧急提醒广大市民,及时服用某牌藿香正气液防治甲型流感。济南市卫生部门介绍,他们从未发布这样内容的提醒信息,这是一条虚假短信。济南市有关部门也正在抓紧调查处理此事。

  近来,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展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一些商家趁机大作虚假宣传,想借机发财。有的商家宣称自己的消毒液、洗手液、杀菌灯能杀死甲型H1N1流感病毒,有的宣称自己的口香糖有预防甲型流感作用,有的汽车销售商宣传自己的车有防甲型流感功能,一些网站也开始兜售假药和流感防治假手册,以此谋取不义之财。

  防治甲型H1N1流感是一项严肃科学的系统工程。但是这些商家利用一些公众对防疫知识不够,存在一定恐慌心理的弱点,趁机散播虚假信息,或夸大一些产品的功效,搭车卖货,很多已构成违法行为。特别是一些冒用国家有关部门名义,扰乱视听的行为,危害极大。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应密切注意社会和网上此类言行,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同时,要加强预防监控,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有关部门也应加大科学防治知识的普及,提高社会公众防治知识水平,特别对农村和一些偏远地区,更要加大宣传力度,防止不法分子钻空子。作为普通公民,对此类信息和行为,要坚决抵制,发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要做到不信假、不上当,坚持科学防治、有序防治。

  各级物价部门也应加强对市场、医疗单位、药品经营单位的巡查,重点巡查抗病毒药物以及口罩等价格变动情况,坚决惩处借甲型H1N1流感疫情散布涨价谣言和借机哄抬价格行为,维护防控流感疫情的正常秩序。

编辑:阳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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