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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中国领导人很看重民意”

  时间:2007-10-20 14:4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十七大开幕以来,境外媒体围绕这次大会,对中国事务进行了广泛的采访报道,其中一些报道视角独特,分析中肯,读来富有启迪。据新华社报道,多家境外媒体注意到,“中国领导层越来越意识到大众的声音”。美国之音电台援引曾担任美国国务院负责中国以及周边地区事务助理国务卿帮办的苏珊·舍克的话说:“中国领导人也很看重民意,很关注民间对各种政策的态度和反映……这就是近年来有那么多更加关心民生政策出台的原因。”路透社认为,中国城市阶层对中国改革的重点都有明确看法和希望,而十七大报告关注并契合了人们的看法。

  境外媒体是敏锐的,他们注意到了民意在中国社会生活中具有越来越重要分量的事实——重大法律政策出台前广泛征求意见,各种听证会集纳各方面声音,城市行风评议热度不减,对就业促进法的不同看法使之加入了严禁用工歧视的条款,事故赔偿条款产生争议后对标准作出相应改变,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晋升中也加入民意考评的内容”,等等。应该说,坚持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关注民意,倾听民声,一直是中国党和政府的一个工作传统,现在需要强调的是,在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关注、看重并尊重民意,关心社会公众特别是基层普通群众对各种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态度与反映,把民意作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在当下具有更为迫切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在制定《土地法》、《物权法》和修改《婚姻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出台提高水价、提高税收等政策的过程中,立法机关和政府都认真考虑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做首先是出于“程序公正”的需要———只有在制定法律政策的程序上吸纳法律政策可能涉及的对象的意见,保障这些对象参与立法和决策的权利,制定法律政策的结果才可能是公正的。制定法律政策的过程也是公共权力行使的过程,吸纳民意也是对公共权力的一种监督,否则,权力的行使将难免对群众利益造成伤害。

  其次,在重大法律政策和改革措施出台前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看看普通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持什么态度,有什么反映,还是为了充分考量群众对社会变动和社会改革的认知。应当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社会的发育,人们对现实的认知也在发生变化———由于权利意识、自主意识正在变得越来越强,以往意识不到的一些问题,现在往往会看得十分清楚;以往在一些事情上可以“听天由命”,现在则要求自己当家作主;以往大家都能够理解和容忍的事情,现在往往会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不堪承受。所以,立法机关、政府部门和有关改革事项的决策者,一定要在充分考察民意的基础上,客观估计群众对社会变动和社会改革的认知,特别是不能过高地估计群众在一些民生改革领域(如医疗、住房)的承受能力,避免法律政策和改革措施给群众带来“无法承受之重”。

  从根本上讲,看重民意,尊重民意,就是要按照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要求,充分落实和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方面,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既要主动“放下身段”,真正走向基层、走进群众,从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中掌握大量生动鲜活的第一手材料,也要善于通过多种现代信息传播手段,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和社会的真实动态。另一方面,有关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还应当高度重视“保障民众言路畅通”的问题,依法保障公民通过信访、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渠道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那些妨碍公民合法行使这些权利的行为(如对公民的上访、举报和批评进行打击报复,有的属于渎职侵权犯罪行为)要依法惩处。

  有理由期待,看重民意,尊重民意,针对民众最关心的民生话题完善法律、制定政策,再通过民意来感知法律政策的执行情况,形成“了解民意——回应民生议题——通过民意了解执行情况——修正有关法律政策”的良性循环,将成为一个长期坚持的立法和政策方向。(潘洪其)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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