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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会期与职权

  时间:2007-10-15 15:3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15日电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图表: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新华社发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图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 新华社发

 
编辑: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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