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日期:2008-10-22 09:25

 
 

  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王兆国同志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所作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动员亿万职工,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

  会议指出,报告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和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体现了工会工作的规律性和与时俱进的创造性,也体现了全国亿万职工的根本利益。报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回顾过去、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展望未来,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重大时代课题,明确了今后五年工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工会工作的重要文献。

  会议认为,在过去的五年里,各级工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当代中国工运的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就,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是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与新时期中国工会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实现中国工人阶级的崇高使命紧密相联,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和时代特点。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是中国工会8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发展的必然结论,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赋予我们的一项光荣职责,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上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是中国工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各级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的新变化,顺应广大职工的新期待,更充分地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更有效地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更积极地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努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建设好、完善好、发展好,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展现新作为,谱写中国工会更加辉煌的新篇章。

  会议号召,各级工会一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努力开创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工作的新局面,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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