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工会十五大(19)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维权的基本职责
 
  来源:中华全国总工会      日期:2008-10-13 09:36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一些金融企业的分支机构为规避《劳动合同法》,擅自与工龄较长的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转换劳动用工身份,要求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对此,中国金融工会高度重视,坚决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主动协调有关方面,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和纠正,并下发紧急通知,明确要求有关金融机构总行(会、司)工会密切关注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动关系情况,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坚决制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积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是中国金融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和谐金融企业建设,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作的一个缩影。中国工会十四大以来,中国金融工会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金融中心任务,认真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视职工信赖为生命力和号召力,为实现金融业改革、发展、稳定和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工会工作永恒的主题。五年来,中国金融工会为激励金融系统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在金融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主题竞赛等活动,提升了金融系统广大职工的综合素质。同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竞赛内容,创新竞赛形式。先后产生了一批“创争”活动的“标兵单位”、“标兵班组”、“知识型职工标兵”,以及“创新示范岗”、“创新能手”。

  针对金融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工会组织办事机构被撤销或合并,工会专职干部大量流失的情况,中国金融工会连续下发了《关于在金融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系统工会组织建设,完善工会组织办事机构设置和工会专兼职干部配备的规定》,并采取果断措施,通过抽查和要求自查等方式,积极与这些金融企业的党委、行政沟通,从而促使绝大多数金融企业工会在党政的支持下,做到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保证了企业工会工作不断线。

  为维护广大金融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中国金融工会还积极推动金融系统各级工会组织狠抓职代会制度建设。针对金融企业全面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实际,积极探索在金融系统总行(会、司)一级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办法和途径,努力推动金融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重大问题都能提交职代会讨论和审议。

  为更好地加强维权机制建设,中国金融工会还积极探索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方法、途径。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的通知,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做“客座教授”,为各总行(会、司)工会干部作辅导报告,帮助广大工会干部全面、准确掌握《集体合同规定》的内容,提升工会干部维权能力。与此同时,还要求各总行(会、司)工会主动与人事部门联系、沟通和协调,做好集体合同规定的贯彻和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广大金融职工的合法权益。(记者 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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