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十四大以来,在中华全国总工会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级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以管好、用好、经营好工会资产,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增值为己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产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工会企事业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全国工会企事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整体实力不断增强。截至2007年底,全国工会企事业资产总额达254亿元,所有者权益121亿元,企事业单位平均资产额比2003年增加近3倍,在增强工会物质基础、为职工办实事和服务工会全局工作等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
为推进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工会资产监督管理体系,2005年,全国总工会通过了以工会“统一所有,分级管理”为原则的工会企事业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明确全国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作为专门工作机构,对全国工会企事业资产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出台了《中华全国总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本级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定了工会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框架和监管原则。在全国总工会的指导下,各省级工会和中心城市工会纷纷组建或明确了工会资产监管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经过各级工会一致努力,初步建立了全国工会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体系和制度体系,为加强工会资产的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提供了体制保证。
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资产管理模式由行政管理向产权管理转变,各级总工会采取措施加强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管。一是对本级直属企事业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根据企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经营情况,确定一系列考核指标,明确保值增值任务,实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二是加强直属企事业单位重大事项监管,建立投融资、更新改造和产权变动等重大事项的审核审批制度,提高了经营决策的科学性。目前,在各级工会加大投入和实施资产有效监管的推动下,全国各级总工会直属企事业资产总规模不断增长,已占全国工会企事业总资产的83%。
全国总工会以产权管理为核心,积极指导各级工会资产管理机构抓好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和资产统计工作,摸清家底,并要求各级工会以贯彻落实物权法为契机,依法做好工会不动产产权登记工作。与此同时,积极与国家财政部沟通协调,联合下发了《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各级总工会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界定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工会资产范畴,为依法保护工会资产,加强工会资产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近年来,各地方工会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工会资产运营新机制不断取得新成效。广州、上海等地整合资源,探索集团化经营,实现了工会企事业的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太原等地工会在企事业单位性质不变、产权归属不变,利用自身优势吸引增量资金,走出了多元投资,盘活资产的路子。天津等地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做大无形资产,培树了“津工超市”、“五一家园”等知名工会企事业,进一步提高了工会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
各地工会创新资产管理机制,更好地实现了工会资产的保值增值,使工会资产运行质量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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