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帮扶工作30年发展回眸:拾遗补缺 彰显特色
 
  来源:《工人日报》      日期:2008-10-09 16:43

 
 

  无论是在如火如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热火朝天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工会都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互济活动,为保障和改善职工生活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巨大发展,人民生活整体水平日益提高,但也存在着一定数量的由各种原因引发的生活困难的职工,这给工会帮扶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与挑战。

  探索帮扶救助新路子

  改革之初,百业待兴。职工群众总体生活水平不高。各地工会开始积极探索帮扶救助的新路子,互助储金会、贷款扶贫、劳力互助等多种形式的互助互济活动得以开展。

  1982年,全国总工会在辽宁抚顺召开工会群众生活互助经验交流会议,并组织生活互助经验报告团在东北三省开展巡回报告。

  1985年,全国总工会适时召开全国工会群众生活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工会“九大”以来职工生活(帮扶)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提出职工生活(帮扶)工作要实现转型,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为经济改革服务。

  帮扶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

  20世纪80年代中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总工会率先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的“送温暖、树新风”活动,组成几十个服务队,走千家、访万户,了解职工群众的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社会反响强烈。全国总工会及时肯定了这一做法,并在全国推广了他们的经验。“送温暖活动”,这个极为温馨的词汇,从此走向了大江南北。

  1992年1月,全总第一次组织各级工会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的送温暖活动,动员全社会伸出互助友爱之手,为那些生活遇到困难的职工排忧解难、雪中送炭。此后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工会都与党政领导一道,深入到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家庭,开展大规模的送温暖活动。

  1994年4月,全总将一年一度的送温暖活动拓展为送温暖工程,把活动对象由特困职工向全体困难职工延伸,通过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设立送温暖工程基金,开展定期救助,推行领导干部联系困难职工家庭对口帮扶,实施小额借款扶贫等帮困措施,以更大的力度帮扶困难职工。在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很完善的情况下,工会送温暖工程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

  2002年1月,天津市总工会率先建立了全国第一家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通过信访接待、政策咨询、生活救助、就业帮扶、法律援助等有效形式,对困难职工进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和帮扶,一时间社会各界好评如潮。随后帮扶中心在全国遍地开花,工会帮扶工作在实现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同时,全国各级工会自2005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以来,累计筹集助学资金27亿元,资助了338万名困难职工子女上学。至此,工会帮扶工作已经形成了送温暖工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金秋助学活动“三大品牌”,一个资金来源多元化、管理服务规范化、帮扶活动社会化的工会帮扶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2008年3月28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会议在天津召开。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要求全国各级工会在拓展帮扶范围上有新进展,在完善帮扶方式上有新举措,在提高帮扶水平上有新突破,在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努力推动工会帮扶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帮扶工作任重道远

  在新的形势下,帮扶工作在工会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已经成为衡量工会维权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尺。做好帮扶工作是工会的一项长期性、战略性的重要任务。

  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日益显现。劳动力市场就业总量过剩和结构性短缺同时并存。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不同职工群体之间的收入仍然存在差距,广大职工特别是普通职工收入长期偏低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因此,工会帮扶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作者系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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