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敖丹娜):民族问题是关系世界和平、国家稳定、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对于一个多民族国家来说,能否妥善解决民族问题,关系人民的幸福、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艰辛探索、长期实践和反复比较中,中国确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内容的民族政策。有关专家指出,几十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的民族政策是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各民族的共同利益的,促进了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得到了各民族的真心拥护。
中央民族大学的杨圣敏教授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郝时远教授,作为长期研究中国民族问题的学者,他们对目前中国的少数民族政策给予了高度评价。杨圣敏说:“邓小平曾经说,中国的民族关系是好的,我想现在仍然是这样”。郝时远说:“中国的民族政策是成功的,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年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整套政策的运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两位专家介绍说,中国目前的民族政策包括坚持民族平等、促进各民族互相合作、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等多项内容。他们认为,在各项民族政策中,最核心内容还是坚持民族平等。杨圣敏教授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而中国各种民族政策也是少数民族民众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实现平等的保证。杨圣敏说:“中国民族政策的出发点就是民族平等,包括政治权利平等、经济发展机会、社会地位,文化发展机会等都要平等。中国少数民族有很多政治上的权利,而且在全国人大,他们也都有代表参政,这是中国民族政策的一个特点。”
在少数民族的各项权利中,政治权利的平等是中国与其他国家的民族政策的主要差别,而没有政治的平等也就没有真正的平等。在中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都至少有一名以上的人大代表。为了使适当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进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的《选举法》还规定,在代表名额的分配上,对少数民族代表的选举给予特别的安排,其每一代表所代表的选民人数可以适当降低。
为确保各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中国还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建立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之上,实现了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国家在各民族自治地方行使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既要行使自治权,同时又是地方国家政权机关。这样,民族区域自治就把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各民族的具体利益结合起来,有利于保障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除了政治权利的平等外,中国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也保证了少数民族地区实现经济的真正平等,郝时远教授对此指出:“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经济上是受到国家的关注和扶持的,这种扶持不是简单的照顾、施舍和优惠,其目的是扶持他和汉族一样平等自立于社会。这些扶持措施都是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而不是简单的体现一种照顾或者形成某些特殊的权利。只有发展,使少数民族地区消除了历史上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造成的经济发展差距,才能实现真正的经济平等。”
由于历史原因,在中国建国之前,一些少数民族尚处于奴隶社会,甚至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历史发展阶段,经济文化十分落后。为了帮助少数民族地区的快速发展,中国政府先后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兴边富民”工程等帮扶措施,并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财政援助、税收减免等优惠办法。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总量由324亿元增加到30626亿元,增加了90多倍。
在保证各民族政治、经济平等的同时,民族团结也是中国制定民族政策的根本诉求。对此,郝时远教授就指出,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实现平等,才有民族团结。他说:“平等本身是民族团结的基础。平等不仅包括政治地位,同时也包括共享全社会经济发展的成就,包括各种文化的发展、传承、保护的权利。这样,少数民族不仅得到国家的认可,而且得到社会的尊重,也是中国构建公民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各个民族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团结。”
可以说,中国的民族政策是成功的,是行之有效的。但近年来,一些人对中国的民族政策进行了批评,认为中国的民族政策是失败的。郝时远对此回应说:“有一些舆论认为,近年来,民族地区好像出现了比较重大的事件,比如西藏去年出现了3.14事件,新疆今年出现了7.5事件,大家就马上想,民族政策是失败,制度是不可行的,我想这样的认识是非常肤浅的。近来我们国家提出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丰富充实民族政策体系,这个方向是不会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