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1月14日—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率领下,来广东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省台办、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的汇报,并前往广州、东莞实地检查法律实施的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我省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维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
华建敏在听取省政府汇报时指出,1994年制定实施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及此后陆续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法规,给台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近年来,两岸关系发生了积极的重大变化,两岸人民期盼已久的直接双向三通终于实现,两岸经济文化的合作交流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在新的形势下,切实保障好台胞投资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两岸经济贸易的融合,有利于巩固两岸同胞的认同和互信,也有利于两岸携手共创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伟业。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继续存在的情况下,我们要急台胞台企之急,解台胞台企之需,切实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增强信心,共渡难关、携手发展。
据了解,截至2009年第三季度,我省台胞投资企业累计23062家,合同利用台资518.6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435.2亿美元。台湾前100名大企业已有超过50家落户广东。
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代表省政府向执法检查组作了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阳胜出席汇报会并致欢迎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