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从"幕后"走向台前

时间:2010-01-19 17:55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梅州一月七日电 题:梅州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从“幕后”走向台前

  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来自台湾基隆的彭先生,成功地从广东梅县工商局宝华工商所注册大厅领取了“梅县华侨城蜜天下食品贸易行”的营业执照。彭先生成为广东梅州市首家由台湾居民申请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望着自己的名字赫然印在“梅县华侨城蜜天下食品贸易行”营业执照上,彭先生激动不已。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台湾居民,能在大陆创业取得合法的经营身份,同时也宣告着他将近一年时间的“幕后老板”身份终于结束了。

  记者近日从广东梅县工商局了解到,二00九年彭先生从台湾回到梅州,准备开一间经营食品的贸易行。他到梅县工商局咨询了解台湾居民办理个体工商户的相关事宜时获悉,由于缺乏相关政策,办理手续非常麻烦,短时间内无法申办。他只好找了一位大陆亲戚作“替身”,申请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品。食品贸易行成立后,他亲自打理,生意红火,赚的钱也是进自己口袋,但是每当看到营业执照上经营者的姓名并不是自己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像彭先生这样在梅州创业经营的台湾居民,请亲戚朋友自己作“替身”,申请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幕后老板”的情况还真不少。“我叔父早年定居台湾,几年前回梅州探亲时,看中了梅州的经济环境,投资开了一间化妆品专卖店,因为他是台湾居民身份,办理营业执照非常不方便,所以注册营业执照时用的是我父亲的名字。”替叔父打理生意的许小姐说。记者在工商部门了解到,台湾商人找亲戚或朋友代替办理营业执照,在梅州从事个体经营的情况挺多。

  二00九年十二月,广东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放宽了对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限制:一是台湾居民在广东省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主管部门审批,由工商机关直接核准登记;二是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可从事的经营范围包括了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家用电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计算机服务业等,但不包括特许经营;三是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得超过八人,经营场所的面积不超过三百平方米,但从事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的,其营业面积不受三百平方米的限制。

  新办法出台后,梅县登记注册股及宝华工商所登记注册人员在二0一0年新年第一天,便上门向彭先生宣传了新政策,并向其详细讲述了台湾居民在内地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应具备的各项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办理的程序。获悉详情后,彭先生和亲属第一时间来到所在辖区的工商所注销了由“替身”申办的《营业执照》,并在梅县工商局登记注册股人员的具体指导下,从名称预先核准、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仅用了一天时间。手捧着新的《营业执照》,彭先生表示,政策的放宽体现了大陆政府对台湾居民在大陆创业的支持和关心。作为一名台湾居民,在大陆做生意能取得合法的经营身份,非常高兴。完

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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