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召开的青海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通报会上,青海省财政厅副厅长韩德福介绍,截至25日,青海各有关方面共向玉树地震灾区支出抗震救灾资金12.84亿元(含垫支),资金用途主要有六方面。
韩德福说,已支出抗震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发放灾区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三孤”人员补助、遇难人员抚慰金和灾区群众安置转移补助;垫付地震受伤群众医疗救治费用;安排下达地震灾区水、电、路等应急基础设施资金;紧急采购地震灾区急需的大量方便食品、饮料和炉具等基本生活物资;因开展紧急救援、保障救灾和灾民用电、开展灾区地震监测评估紧急采购大型专用设备和物资;支持地震灾区学校复课、机关临时办公和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其中,垫付地震受伤群众医疗救治费用;安排下达地震灾区水、电、路等应急基础设施;支持地震灾区学校复课、机关临时办公和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投入资金量相对较大,分别为3亿、2.7亿和2.31亿元。
青海省审计厅副厅长王继卿在通报会上表示,目前未发现在玉树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接收、拨付、管理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但不同程度地存在手续不完备、程序不合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审计组已经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出具了审计建议书,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
王继卿介绍,地震发生至今,在审计署的指导下,青海省审计厅、玉树州和玉树县审计局已组成8个审计组,分别进驻玉树地震灾区和西宁地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管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审计。
“为了加强对救灾资金、物资监管,青海省各级审计部门已经相应调整了今年的审计工作内容,将玉树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列为当前青海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王继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