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完成;精简市委常委111职、县委常委886职
新一届省区市党委常委平均54岁
据新华社电 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央统一部署,从2011年第四季度至今年7月初,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集中进行了换届。在此之前,从2010年12月至今年4月底,全国应换届的374个市(州)、2789个县(市、区、旗)、33368个乡镇党委已经完成换届。至此,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完成。
省区市党委常委
50岁以下有105人
本次换届,选出新一届省区市党委常委404人,平均年龄54岁,50岁以下105人;女干部37人,少数民族干部50人;大学以上学历398人,其中研究生290人。新提名省区市党委常委中,担任过市县党政正职的占63%,具有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任职经历的占42.5%,从基层成长起来的占61.6%。
通过换届,新一届省区市党委班子中充实了一批熟悉党务、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干部,实现了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的合理搭配和优势互补。
市党委领导班子
有基层工作经历占51.7%
选举产生新一届市级党委常委4384人、县级党委常委30028人、乡镇党委委员275205人。新一届市、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分别占51.7%、66.1%;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分别占90.0%、90.6%。市党政正职具有下一级党政正职经历的占66.8%,县委书记具有县级领导班子或乡镇领导工作经历的占86.4%。
从选举结果看,一大批了解基层、年富力强,熟悉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群众工作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了市、县领导班子,较好地实现了班子配备的目标要求,增强了领导科学发展的功能和合力。
省区市党委班子
交流干部占50.3%
本次换届,把德的考核放在首位,积极探索考察干部德的有效途径,努力把干部的德考核准、考察实。突出考核科学发展实绩,防止简单地把经济总量、发展速度等作为评价干部政绩的主要依据。
注重考核廉洁自律情况,坚持把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作为必经程序,对考察中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不放过疑点,有问题的坚决不列入人选,切实防止“带病提拔”“带病提名”。
全国精简市委常委111职、副书记16职,县委常委886职、副书记168职。
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新一届省区市党委班子成员中,交流干部占50.3%。市、县、乡党政正职和关键岗位干部基本实现交流任职。
省区市党代表
差额比例提高到28.7%
新一届省区市党代表差额比例由上次换届的26.4%提高到28.7%,基层一线代表由31.2%提高到33.4%,妇女代表由22.4%提高到25.8%,少数民族代表占14.2%,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进一步增强。新一届市、县党代表差额比例平均为22.3%、21.7%。
扩大选举过程中的民主。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适当提高省区市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由上次换届的平均11.3%提高到11.9%。普遍提高市、县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其中,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差额比例平均为14.9%,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差额比例平均为11.3%。
坚决整治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从省区市党代会代表民主测评情况看,认为本地换届选举风气“很好”的占94.1%,“好”的占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