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舆论认为,应在实践中增进对基本法的理解
 
 
  来源:      日期:2007-06-08 10:13

 

  新华网香港6月7日电 6日在北京举行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座谈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受到香港社会的普遍关注。

  此间舆论认为,香港回归十年的历程,具体说来就是一个认识基本法、落实基本法、维护基本法的过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提出的未来在进一步落实基本法的过程中,任何时刻必须牢记“一国两制”方针、牢记中央与特区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牢记特区政制的实质就是行政主导,是十分重要的提醒,有助于香港社会正确理解实施基本法。

  《大公报》在题为《在实践中增进理解基本法》的社评中表示,香港回归祖国十年来,中央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的决心和诚意,有目共睹、人所共见。同样,十年来,港人社会在认识基本法、执行基本法方面的表现也是与时并进、不断提高的,基本法有利香港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回归十年,具体说来就是一个认识基本法、落实基本法、维护基本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对基本法认识得准确、执行落实得好,“一国两制”方针就能成功体现,特区也就能安定繁荣与和谐;相反,如果对基本法的理解出现偏差、落实不够准确,那么,社会上必然就会出现争拗、对立,经济受到冲击,安定和谐更无从谈起。因此,未来或以后更多的十年,特区经济要繁荣、社会要安定、人心要和谐,落实基本法是关键。这应该成为回归十年港人社会在实践中得出的最重要、最宝贵的经验。

  社评说,基本法的核心就是“一国两制”,只有充分尊重并切实维护中央的权力、准确且恰如其分地行使特区被授予的权力,香港社会才能在基本法的保障下继续稳定繁荣、向前迈进。

  香港《文汇报》在社评《了解授权自治 尊重中央权力》中表示,吴邦国强调基本法是一部授权法律,指明香港的高度自治是“授权自治”,而非“完全自治”,这无论是对于正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处理好中央和香港特区的关系,还是香港当前的政制发展讨论,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社评强调,香港的高度自治,是中央授权给香港特区实行的高度自治。中国作为单一制国家,各级地方政府的权力是由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依法授予的,来源于中央。香港特区政府作为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政府,其权力同样也来源于中央。社评说,正是基于授权原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中央同意,这些都属于中央的宪制权力。中央强调香港的高度自治是“授权自治”,就政制发展讨论来说,就是要尊重中央的宪制主导权。这并非无的放矢,而是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商报》在时评《吴邦国讲话助正确理解实施基本法》中表示,吴邦国委员长从法源的高度,从全局的视角,重新强调了基本法蕴涵的几大原则。

  时评认为,唯有定下基调,才能清除杂音,为日后的理性讨论创造更大空间,营造更好的氛围。只有理顺特区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明确行政长官在特区政府中的地位,才能有效落实行政主导。

  时评说,基本法当年的起草过程是很民主、很开放的,可谓集思广益的结晶。更重要的是,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通过,权力来源再清楚不过。维护全国人大的宪制权威,正确理解基本法的原则性条文,都有助于香港社会更好把握基本法的精髓。
 
  来源:新华网

 
编辑: system    
  查看/发表评论
 
中国台湾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