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文明是城市之魂

时间:2011-12-21 14:07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最近一段时间,兰州市城市面貌的改善十分明显。整洁的道路、盛开的鲜花、顺畅的交通……不仅为“兰洽会”、国际马拉松赛等节会的举办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也给市民生活创造了更加舒适的环境。在优美环境的熏陶下,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机动车和行人互不相让等不文明现象也有所减少。这再次说明,文明是城市之魂,市民的文明素质提高,就是城市文明的提升。

  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具体地体现在每个市民身上。美国思想家爱默生说:“良好的礼貌是由微小的牺牲组成。”权利和义务总是对等的,在城市文明方面概莫能外。垃圾入箱、排队乘车、扶老携幼,虽是举手之劳,“小事”一桩,却能在点滴之间,区分出一个人文明素养的高低,窥视出一个城市文明发展的程度。正如辜鸿铭在《中国人的精神》一书中所说:“要估价一种文明,不是它是否修建了和能够修建巨大的城市、宏伟的建筑与宽阔的马路,也不是它是否制造了和能够制造精致实用的工具,甚至不是学院的建立、艺术的创造和科学的发明,而是看它能够造就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男人和女人。”

  城市文明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城市中,文化因素不断积累,生活形态不断变化,自我认识不断升华,人的文明程度带动社会文明不断进步。有许多不文明现象,在很早以前都是大家习以为常的日常行为。日积月累,出于卫生防疫和提高生活舒适度等需要,人们才逐渐养成了各种文明习惯,继而约定俗成,有些还成为法律。譬如中世纪的欧洲,城镇居民习惯于直接将夜壶倒向窗外。与女士出行,男士走在左侧,可以随时提防凌空而至的“脏雨”,现在男士走在女士左侧的习俗便是自此而来。我们正处在快速城镇化的历史阶段,无论是城市的物质基础,还是市民的文明程度,都不能苛求城市文明的“速成”。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将提高市民整体文明程度放在与建设美好城市、完善城市功能同等重要的位置,形成文明习俗,培养文明市民。我们不仅需要对看得见的城市建筑、道路、绿化等硬件方面继续加大投入,也需要持之以恒地提高市民文明程度,引导社会文明风尚的形成。点点滴滴日常“小节”的培养,正是城市文明具体养成的过程。真正的城市文明,往往就在有没有人闯红灯、是不是习惯排队等细节里体现。同理,种种不文明行为破坏城市文明,败坏社会风气,负面效益不可小觑,理应采取各种措施加以纠正。

  城市环境可以在短期内改善,社会文明却必须长期养成。文明习俗的养成,需要整个社会更多的耐心、恒心,也需要政府和市民更大的决心、信心。(作者:李近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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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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