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场涉及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巨大变革,必然引起市民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活动方式的深刻变化。那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将给市民带来什么呢?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将给市民带来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树立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同志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提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八荣八耻”,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它为我们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分清“是非、善恶、美丑、荣辱”的界限,弄清“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指明了方向。
应当看到,我市道德风尚和精神面貌的主流是好的。近几年来扬州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如陈巧云、徐兆华、刘应启、陈先岩、吴杰、鲍红艳、宝应“二妹子”模范民兵班等,都为我们树立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范。但是,由于我们生活在经济成分和利益格局多元化的现实社会,人们理想信念的迷茫、思想观念的滞后、公德意识的缺乏、关爱之心的缺失、法制观念的淡薄,都会导致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明是非、不辨善恶、不分美丑、不知荣辱现象的产生。突出表现在:一是法治与秩序意识不强。“违章搭建”、“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行人闯红灯、随便穿马路”等现象普遍存在,“盗窃和破坏公物”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卫生与环境意识不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破坏绿化”、“乱涂乱画牛皮癣”等不文明行为,已成为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问题。三是公益与关爱意识不强。遇到诸如抗灾救助、无偿献血之类需要付出实质性奉献的时候,某些市民的公德意识就会大打折扣。四是诚实与守信意识不强。部分商家诚信状况不佳,少数市民在交往中缺乏言而有信。五是公共服务意识不强。市民对政府一些部门办事效率低和某些窗口行业服务态度差的意见还比较多。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让美德唤醒良知,让文明带来和谐,让诚信滋润快乐,让友谊营造温馨,让亲善产生幸福,就能够从根本上引导广大市民“明是非、辨善恶、分美丑、知荣辱”,从而逐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将给市民带来言行的规范
扬州市民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实际上反映着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程度。市文明办提出的市民“十不”行为规范要求,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说粗话脏话;不违反交通规则;不乱停乱堆乱放;不乱建乱搭;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绿化;不妨碍公共秩序;不乱贴乱画;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等等,都是市民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市民的主人翁意识不强,存在着公德意识低、文明意识差的现象,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闯红灯、损坏公物、麻将扰民等陋习还较严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文明知识,做文明市民,从文明行路、文明骑车、文明乘车、文明驾驶、文明停车,到文明游览公园、文明参观展览、文明阅览图书、文明观看演出、文明观看比赛,再到文明使用手机、文明上网、文明互助、遵守公共场所公德、爱护城市公共设施等等,着力增强公德意识和文明意识,必将有利于规范市民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