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成功了!
昨天(20日)上午,中央文明委在北京表彰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在9个入选的省会、副省级城市名单中,郑州市在列。
“全国文明城市”是当代中国城市综合类评比的最高荣誉,自2002年以来,郑州市曾三次向全国文明城市发起冲击,并三次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在中央文明办组织的全国114个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郑州市取得了2009年全国省会(副省级)城市序列第10名、2010年第8名的优异成绩,并于2010年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首次测评中取得了第9名的好成绩。
今年,中央文明办组织考评组对郑州去年以来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验收,最后郑州以省会、副省级城市组第6名的位次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评比是一项纷繁浩大的工程,要达标,必须满足9个测评项目、36项测评指标、126个测评内容,外加4个特色指标的要求,这些指标每一项都与市民息息相关。
据了解,中央文明委授予长沙、郑州、洛阳等27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等899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首都博物馆等1794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同时,决定继续保留厦门市等23个城市(区)的全国文明城市(区)荣誉称号。(记者宋晓珊 郑筱倩 李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