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鲁木齐“7·5”事件中,那些不法暴徒丧尽天良,用惨绝人寰的手段戕害无辜平民,致使百余人惨死,上千人受伤。被他们焚毁的车辆也多达数百辆,其他被打、被砸、被抢、被烧的财物更是不计其数。任何有良知的人,莫不对这些施暴者深恶痛绝,万般愤恨,强烈要求将这些不法暴徒绳之以法,加以严惩。
连日来,在乌鲁木齐,在天山南北,正义之剑已经出鞘,一张张针对乌鲁木齐“7·5”事件暴徒的天罗地网已经全面张开。
群众举报 干警出击
“好!又抓了一个!”7月16日12时,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八户梁派出所副所长马广还没踏进派出所大门先连声叫好。他同战友们一个个击掌,庆贺又一次“好收成”。
马广告诉记者,刚进行的那次抓捕行动之所以能取得成功,主要得益于一位提供线索的维吾尔族男子。“真该感谢这位见义勇为的维族同胞!这位男子发现犯罪嫌疑人后,及时与派出所取得联系,这才使抓捕行动得以顺利实施。后来我们了解到,这位男子之所以能认出那个犯罪嫌疑人,是因为7月5日他从该犯罪嫌疑人的拳头下救了一名汉族女孩。”马广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相同的场景,也在各个社区一次次上演。干警们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得到了辖区内各族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派出所的干警几乎每天都在辖区内搜集线索,而且每天都被提供线索的各族群众感动着、激励着。一位干警表示,起初一些群众还是有所顾虑,“我问啥他们都不说”,“可两天后,我再去走街串巷的时候,就有人悄悄把我拉进房子,主动跟我说哪些人参与了,因为他们对暴徒的行为也都很痛恨。”
派出所教导员裴群跃反映,有一位维吾尔族老大爷曾向他们提供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老人当时来到派出所,说非要找所领导。当我接待他时,老人含着眼泪讲述了他目睹的一切,他说死去的是他的邻居,晚上一闭上眼睛,就是邻居的样子。”裴群跃说,他们最终就是根据老人提供的线索抓到了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该派出所主要负责的片区为中湾街到大湾北路,从金银大道至后泉路路段,这些片区也是这次乌鲁木齐“7·5”事件的重灾区。事件发生后,该所上下一心,在辖区内各族群众的支持与帮助下,总共抓获近百位涉嫌参与暴力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全所各族干警一致表示,“看见那么多无辜群众死伤,心里觉得愧疚,只有全力抓捕罪犯,我们才会觉得好受。”
连发通告 抑邪匡正
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时,暴徒的气焰一度甚嚣尘上。从7月8日至13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先后发布相关通告,并且公布了相关的举报电话。
7月8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发布《紧急通告》,要求“组织、参与此次打、砸、抢、烧犯罪活动的,要立即到公安、司法机关投案自首”,指出“严禁包庇、窝藏犯罪分子,或者对‘7·5’严重暴力犯罪提供支持,一经查实,将依法惩处”,强调“对检举揭发严重暴力犯罪活动,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执法的,公安机关对其人身安全予以保护,并给予奖励”。
7月12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紧急通告》,内容包括:“广大群众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武警执勤人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挠执勤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听劝阻或拒不服从者,公安机关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将其带回审查,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发布《关于检举揭发“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犯罪分子的通告》,指出“检举揭发‘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犯罪分子,是各族人民群众义不容辞的义务,各族人民群众都要坚决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主动检举他们的犯罪行为。”《通告》希望并要求“各族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手机、互联网等各种形式向当地公安、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参加打砸抢烧的暴力犯罪分子。政府依法保护检举揭发人的安全”。《通告》表示,“对主动检举揭发犯罪分子的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提供重要线索有功者给予重奖。”《通告》同时指出,“对知情不举、包庇、窝藏犯罪分子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通告》还“严厉警告参与‘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犯罪分子,必须立即向公安、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凡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投案自首并检举其他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此外,为了尽快将乌鲁木齐“7·5”事件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绳之以法,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还向全市各族民众征集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时相关街区、街道、超市、商场等现场的影像图片资料和物证等。
除暴安良 大快人心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的相关通告发布之后,得到了当地各族群众的积极响应和拥护。他们纷纷通过各种方式,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线索,多方配合公安干警抓捕犯罪嫌疑人,捷报频传。
自7月9日下午至10日凌晨,乌鲁木齐市警方根据群众举报,采取多项行动,先后抓获涉嫌参与乌鲁木齐“7·5”事件的犯罪嫌疑人200名。群众除了暗中向警方提供线索,还积极配合公安干警进行抓捕。
7月9日晚,公安干警先是在一宾馆附近的4餐厅内抓获犯罪嫌疑人49名,随后又在明华街19巷至23巷端掉10个藏有犯罪嫌疑人的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66名。据警方透露,打击行动都较顺利,主要是出击快,下手准,使犯罪嫌疑人没有反抗和逃跑的机会。
7月10日零时许,在位于黑甲山后街北湾路附近的一栋四层自建房内,公安干警身穿防弹服,手持微型冲锋枪,将一个个正在熟睡的嫌犯拎了出来。其他干警还在楼上搜索,几十秒钟之内,自建房墙根处已排了9名犯罪嫌疑人。
7月10日零时15分这个窝点抓捕行动成功结束,9名犯罪嫌疑人被干警相继押上车。
7月19日凌晨,八户梁派出所维吾尔族干警多来提与3位援疆特警一起,在辖区内波斯坦巷的一处房屋里成功地抓捕了一个乌鲁木齐“7·5”事件的犯罪嫌疑人。
7月22日,同样是根据各族群众的举报线索,南关派出所干警在解放南路抓获了一个在乌鲁木齐“7·5”事件中涉嫌杀人的犯罪嫌疑人。落网者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
不独是社区,在铁路线上、高速路上,在天山南北的各个角落,都已张开一张张法网:截至目前,仅公安民警在高速路的排查中,就抓获90余名可疑人员。随着一次次抓捕行动的成功,随着一个个犯罪分子的落网,不仅给乌鲁木齐“7·5”事件暴徒和各种犯罪分子以强烈的震慑,也鼓舞了各族群众的信心。
再接再厉 除恶务尽
23日,记者再次来到乌鲁木齐市南关派出所采访,叩击耳膜的是“又抓住一个”的报捷声,映入眼帘的是干警们匆匆的身影和一双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有的干警刚出警回来,靠在椅子上就发出了轻轻的鼾声。接警室里,维吾尔族警察齐曼古丽仍在不停地接听着举报电话。而在楼内走廊的垃圾箱里,则堆满了方便面和榨菜袋子……
派出所教导员靳禾告诉记者,事发至今干警们大多没有回过一趟家。他告诉记者,这些天来,大家在巡逻、抓捕、审讯的同时,还要保证派出所日常工作的进行。
类似的场景,在乌鲁木齐各个派出所一遍遍上演。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公安干警的热血忠诚,有各族群众的广泛支持,有人民民主专政强大威力,任何一个犯罪分子都难逃正义和法律的审判。
(本版文字除署名外,均由人民日报记者王慧敏、戴岚、王南、刘维涛、曾华锋、龚仕建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