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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部署全团对口支援地震灾区
 
  来源:中国青年报      日期:2008-06-09 12:35

 
 

  中国青年报北京5月29日电(记者孙晔)为进一步推进共青团组织支援四川等受灾地区的工作,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结合各地工作实际,进一步协调好共青团组织服务灾区群众安置、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近日,团中央专门发出通知,对全国团组织对口支援灾区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共青团组织对口支援灾区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利用团组织筹措的资金为受灾群众购置急需物资,为恢复生产、灾后重建工作服务;有序、有计划地派遣专业性、针对性较强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青年突击队和共青团组织联系的专家、企业家,协助灾区恢复生产和发展经济,提供经济合作、技术指导、智力帮扶、教育支持等援助;有针对性地为受灾地区青少年特别是因灾致孤、致残、致贫的青少年提供切实服务,包括心理安抚、就业指导、就学资助、学习辅导等;组织团的工作力量和队伍,协助受灾地区做好基层团组织的恢复健全工作。

  通知对各有关省区市对口支援灾区工作作了安排。第一,由北京等21个省级团委分别对口支援四川省的一个重灾县市。第二,团北京、天津市委在对口支援四川有关重灾县市的同时,由北京对口支援甘肃省陇南市,天津对口支援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三,贵州、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5省(区)团组织接收的捐赠款物重点用于支持陕西灾区,派遣志愿服务队和突击队时重点向陕西受灾地区倾斜。第四,受地震影响的重庆、云南两省市的共青团抗震救灾工作,由本地组织力量开展;军队共青团抗震救灾工作,按照中央军委统一部署开展;全国铁路、民航、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中央金融系统、中央企业共青团抗震救灾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开展,并积极争取社会资源,由团中央统一协调,有计划地援助灾区。此前,团中央书记处曾就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等省市与受灾地区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作出过临时安排,现根据本通知精神进行调整,与受灾地区相关县市妥善衔接。

  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对口支援灾区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专业性和长期性,广泛动员团员青年投入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着力健全支援灾区的省级团组织与受灾县市团组织之间的领导协调、联系协作机制,保障对口支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要找准需求、明确任务,坚持“灾区急需,共青团能为”的原则,根据灾后重建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及时开展相应的工作。要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确保援助项目及时到位。要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把团组织协调募集的款物用在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上,取得切实效果。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结合灾区党建工作新的要求、志愿者动员机制和灾区重建形成的新的工作格局,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团的各级宣传部门和团属新闻媒体要深入灾区、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及时反映灾区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区青少年工作的积极氛围。

  省级团委对口支援四川省受灾地区情况一览表

  受灾县市  支援省份

  都江堰市  上海

  江油市   河南

  彭州市   湖南

  汶川县   广东

  温江区   黑龙江

  理县    福建

  郫县    山西

  茂县    天津

  大邑县   内蒙古

  松潘县   安徽

  崇州市   河北

  小金县   江西

  绵竹市   江苏

  黑水县   广西

  什邡市   北京

  青川县   浙江

  安县    辽宁

  汉源县   湖北

  北川县   山东

  宝兴县   海南

  平武县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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