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由豪又告洋状 指李登辉对其政治迫害要求赔偿

时间:2004-06-08 15:31   来源:

  据台媒报道,前东帝士集团总裁陈由豪因三二○后三度入境美国时遭到留置,他认为,是美方遭到台湾当局政治动机的误导。并于五二○后向美方院重提诉状,其中透露他在“兴票案”中的捐款,是李登辉所要求,以佐证他受台北官方一连串政治压迫,并要求台北赔偿他因为受到李登辉政治迫害而遭受到的精神损失。

  上月二十一日,陈由豪向联邦法院重递一分诉状,再次出击,除一部分重述第一份诉状的诉求外,新论述紧咬李登辉,要求台北赔偿他受迫害造成的精神损失,“台湾人公共事务会”(FAPA)也成为新被告。

  新诉状以“兴票案”开端,指出一九九一年时,当时“执政”的国民党高层要求陈由豪捐款给国民党,陈不久即接获当时国民党主席李登辉来电,李作相同要求。当时陈由豪与国民党合资经商,遂开一张三百万元的个人支票交给时任国民党秘书长的宋楚瑜,支票受款人空格,即为后来的“兴票案”。

  不同于第一份诉状,新诉状指出,陈由豪被定为“大要犯”后,三度出差返美入境时遭到美方留置,共长达七小时。

  诉状指出,原告相信是“台北驻美代表处”和“台湾人公共事务会”对美国国会施压,误导国会议员采取驱逐陈由豪决议。新诉状指陈由豪已提出政治避难,要求台北金钱赔偿其精神损失。诉状中未提求偿金额。

  新诉状指出将提“附件”,包含“台北驻美代表处”等单位压迫陈由豪事证。但“驻美代表处”受托律师林英郎表示,尚未见到附件。

  对于陈由豪的新动作,林英郎表示,被告已要求陈由豪撤销诉状,若原告执意兴讼,“驻美代表处”必须回击。(潇凝)

 

编辑:system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