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补助200元
免除在用人单位就业的住院医保及农民工医保参保人1年个人缴费
提高居民、少儿和大学生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在深圳经济特区30岁“生日”这一喜庆的日子,广大市民又收民生“红包”。市长许勤昨日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加医疗保险参保人医疗保险补助金等惠及民生政策,受惠总人群超过1000万人。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为让广大特区建设者共享改革开放成果,适当增加市民福利待遇,会议决定,借助覆盖人群广泛的医疗保险平台,推出三项措施:
一是给予我市2010年8月份在保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个人账户一次性补助200元,通过参保人个人账户发放。
二是免除我市在用人单位就业的住院医疗保险及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在2010年9月-2011年8月参保期间的个人缴费费用。
三是提高财政对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从2010年9月起,一般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困难居民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360元;少儿和大学生纳入住院医疗保险范围,增加普通门诊待遇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少儿和大学生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75元提高到200元。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郑向鹏 杨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