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

时间:2010-10-13 15:41   来源:新华社

  

  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大会通过关于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新华社记者 刘卫兵 摄

  新华社2007年11月1日电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批准了胡锦涛同志代表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次大会高举旗帜、继往开来、求真务实,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奋进的大会。

  胡锦涛同志的报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鲜明回答了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的重大问题。报告回顾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的新进展,总结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明确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对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报告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体现了党的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对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坚强的领导集体,一定能够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对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奋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编辑: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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