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诞生记

时间:2010-10-13 15:16   来源:新华社

  

   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大会通过关于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新华社记者 刘卫兵摄

  为高扬的党旗增添新的思想光辉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诞生记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徐京跃、李斌、李亚杰、顾瑞珍)2007年10月21日上午,北京,晴空万里。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在胡锦涛同志主持下,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大会一致同意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一致同意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重大论断写入党章,一致同意将党的十七大关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部署写入党章,一致同意将党的建设中行之有效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写入党章。

  高扬的中国共产党党旗增添了新的思想光辉。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章建设。这次是党的十二大通过的现行党章的第五次修改。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对党章作适当修改的决定,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与时俱进的政治品质

  党章,是一个政党公开树立的旗帜,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

  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在与时俱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与时俱进。

  近年来,各地不少党员和党组织致电、致函中央有关部门,以自己的切身感受盛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建议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在党的十七大上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

  2006年12月,在中央对党的十七大报告议题广泛征求意见期间,许多地方和部门的党组织向中央提出了同样的建议。

  修改党章关系重大,必须十分慎重。中央对修改党章的建议高度重视,要求中央纪委、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联络部、中央政策研究室等部门进行研究和论证。

  2007年3月10日,中南海,春暖花开,绿上枝头。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就党章修改听取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与会同志一致赞成党的十七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

  3月下旬,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

  中央认为,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党的十七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是必要的,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期望。

  ——我们党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对全面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在全党全国人民中形成了广泛共识。很有必要把这些重要理论创新成果写入党章,以推动全党深入学习、认真贯彻、狠抓落实。

  

编辑: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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