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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整顿

  时间:2007-09-10 15:37    来源:新华网     
 
 
  1985年——1988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经济过热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通货膨胀呈明显加剧之势。在这种情况下,1988年夏季又不适当地决定推行价格改革,触发了持续一个月的全国性抢购风潮,使原定于1988年下半年出台的价格和工资改革措施不得不中止实施。

  面对当时供求关系不平衡、较高的通货膨胀率以及混乱的经济环境,8月3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发出《关于做好当前物价工作和稳定市场的紧急通知》,采取紧急补救措施。9月,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作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并决定把1989年、1990年两年改革和建设的重点突出地放到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上来。会议还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但不急于马上推行,而只是建议国务院在今后五年或较长一些时间内,逐步稳妥地组织实施。但因时届年底,当年已来不及采取更多的实际措施,收效也不明显,加之1989年的政治风波,对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是很大的干扰,对我国经济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

  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1989年11月,十三届五中全会作出《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决定用三年或者更长一点的时间,基本完成治理整顿任务,以克服当前的经济困难,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工作重点在继续压缩社会总需求和坚持财政信贷双紧方针的同时,加强农业等基础产业,积极调整经济结构,认真整顿经济秩序特别是流通领域的秩序,千方百计提高经济效益,继续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

  到1990年,治理整顿已取得明显效果:通货膨胀得到控制,1990年全国零售物价仅比上年上涨2.1%;产业结构调整开始起步;流通领域的混乱局面得到初步整顿,到1990年底,全国裁并公司十万多个;国民经济保持了一定的增长速度,国民生产总值1989年增长3.9%,1990年增长5%;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继续发展,出口贸易总额1989年增长10.5%,1990年增长18.1%;科技、教育和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在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推动下,到1990年底,“七五”计划胜利实现,计划所规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绝大部分完成或超额完成,为下一步经济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编辑: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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