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消息,国家决定将汶川地震灾区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延长至今年11月。
地震发生后,中央决定在3个月内向受灾群众进行临时救济。在临时救助到期后,灾区群众将继续获得后续生活救助,后续生活救助不再发放口粮,每人每月平均200元钱。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予以补助。
民政部救济救灾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后续生活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三孤”人员;生活困难的遇难(含失踪)者、重伤残者家庭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且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救助时间为今年9月至11月,共计3个月。
后续救助政策到期后,对生活仍需救助群众,可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冬春灾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