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8月9日电(记者杨迪)记者9日从成都市政府获悉,成都市将进一步加强地震残疾伤员康复工作,完善康复网络,对地震残疾伤员康复治疗只收取成本费。
日前,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残疾伤员医疗康复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区(市)县应尽快确定当地康复技术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作为地震残疾伤员康复机构,并以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地震残疾伤员康复站。
据介绍,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已作为全市地震残疾伤员康复分中心,正式挂牌运行,各地有关部门将组织需要医疗康复的地震残疾伤员集中到分中心进行康复治疗。对需要进行康复训练的残疾伤员,当地康复机构或康复站应负责集中收治,同时采取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康复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收治机构要合理、规范收费,对地震残疾伤员康复治疗只收取成本费。
此外,成都还将组织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假肢厂等单位的有关专家,成立市地震残疾伤员康复专家组,负责地震残疾伤员康复技术指导和培训有关工作。
通知还把心理卫生重建作为地震残疾伤员康复工作的重要内容,将以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干预和督导,为干预对象建档建卡,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