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监察部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

时间:2008-07-16 11:1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16日电(记者李亚杰)记者16日从中央纪委了解到,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派出三个专项检查组,分别赴四川省,陕西省和甘肃省,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这是继前一阶段中央纪委监察部向四川省和中央有关部门派出专项检查组之后,派出的第二批检查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工作。在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进一步对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6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四川视察抗震救灾工作时,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把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作为中心任务之一,切实摆上了重要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

  总的来看,四川省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抓得早,及时出台了相关制度,采取的措施扎实有力,并从快从严从重处理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为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同时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为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央纪委监察部专项检查组这次监督检查的重点:一是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中重点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大宗物资采购情况;二是国(境)外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三是中央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向民政部或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移交捐赠款物的情况。

  据悉,7月16日,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已带领赴四川专项检查组抵达四川省开展检查工作。7月7日以来,赴中央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专项检查组先后对民政部、外交部、商务部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接收的国外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和监管情况,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移交捐赠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检查;7月8日以来,赴陕西和甘肃专项检查组抵达陕西省,对汉中市、宝鸡市等受灾地区和有关省直部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编辑: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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