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5日电(记者姚均芳、王宇)记者15日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近日表示,金融业支持巨灾应急和灾后重建必须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和商业可持续原则,注重防止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要努力发挥好金融业支持巨灾应急和灾后重建的重要支撑作用。
刘士余在近日召开的“巨灾应对与金融支持国际研讨会”上说,今年年初我国南方大范围雨雪冰冻灾害和“5·12”汶川特大地震两次巨大灾情没有影响我国经济运行的基本面,但对因灾形成的信贷资产损失、地震灾后重建的资金需求和灾害对我国经济金融运行的后续性影响要进一步密切观察。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金融支持与服务措施,全方位做好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各项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
他表示,要协调发挥财政、银行、证券、保险和社会闲置资金等各自的功能和作用,妥善处置灾区企业和居民因灾形成的大量不良资产,有效利用金融市场提供灾后重建的金融服务,准确把握灾后重建的信贷着力点,加强巨灾应对的管理制度和机制建设,努力发挥好金融业支持巨灾应急和灾后重建的重要支撑作用。
刘士余指出,深入总结我国金融业应对巨灾的实践经验,充分借鉴国际好经验、好做法,针对我国金融业在“5·12”汶川特大地震救灾应急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方位做好巨灾应急和灾后重建的各项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加快研究建立我国金融业应对巨灾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