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节约资金用于灾区建设,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压缩出国团组。严格控制公车购置,暂停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中央国家机关今年的公用经费支出一律比预算减少5%,用于抗震救灾。
这是一个得民心的决定。这不仅使各界缩减政府开支的吁求得到了国家层面的制度回应,为今后的抗震救灾展开新的前景,更让全国民众进一步看到国家全力抗震救灾的决心。
灾区全面恢复重建刚刚拉开序幕,这需要更多的财力支持,需要更大的恒心和毅力。救灾是一场持久战,灾区全面恢复甚至需要五年、十年乃至更长时间。紧急募捐、拨款可以成就紧急之事,但是难以成就长期之功。虽然社会援助和各种志愿团体也是应对巨灾的一支重要力量,为灾民提供了巨大的情感关怀,但仅从灾区所需的财力角度分析,募捐筹资的成本远大于政府征税与拨款的成本,而且社会捐助的额度,与政府拨款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因此,政府救灾的主导责任可谓责无旁贷。此国难当头,百废待兴,以全民救灾为开端,全面地、制度性地压缩行政成本,乃十分必要之举。
为了让国务院的这个决定落到实处,发挥更大作用,这种节约不能仅仅是中央政府的举措,地方各级政府尤其是东部发达省份的政府机构也应上行下效,制定类似的削减公费开支的硬指标。
抗震救灾,政府当作表率。如果各级政府有这样的制度和决心,并得以真切执行,人们期待,汶川救灾的过程,也成为政府建设不断进步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