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化产业的现状
台湾的文化产业被视为继第三波信息产业经济后,第四波的经济动力。2009年1月台湾主管部门先后召开了16次“文化创意产业圆桌论坛”的会前会以及6次正式圆桌会议。在此基础上,“行政院”院会通过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草案”。为了执行这个被马英九视为“六大旗舰重点”之一的计划,“行政院”准备投入350亿元新台币的资金,用以建立相关的发展平台,重点扶持电影、电视、流行音乐、数码游戏、形象设计、工艺产业等六大旗舰产业,预计5年之内可以创造超过30倍的产值。
岛内主管高层重视,对症下药政策陆续出台,使得台湾文化产业在金融危机的环境中仍有一定的起色与成长。
笔者认为,台湾文化产业之所以比大陆发达,一是起步早,经验多,在创意、研发、行销、品牌经营、市场运作等方面具有优势;二是文化基础比较沉淀、宁静、厚实;三是公民平均受教育水准较高,长期以来未曾间断;四是注重与高新科技相结合。如参与上海世博会“台北日”开幕演出的台湾著名的歌仔戏团明华园与电影产业结合,将电影的声光效果及分镜技巧融入传统歌仔戏中,吸引了众多的观众。花莲的原住民服装设计师吴秀梅,将现代服装设计与原住民织品服饰结合,产生了新的原住民服装及饰品产业。通过音乐、图像与灯光,近年来岛内当红绘本作家几米不只是一个艺术家,已变成拥有美感经济产业能力的文化品牌。
近些年来台湾文化产业虽不断推展,但也绝非一帆风顺,长期存在的市场狭小、效益不稳定、竞争过于激烈等问题令后续发展堪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