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 -- 人物访谈

雷洁琼:我参加一届政协会议的回忆

时间:2009-09-03 14:43   来源:人民日报
1949年9月30日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举行闭幕式。

  编者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是事关新中国建国立基的重大历史事件。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国旗、国歌,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我国历史的新纪元。

  1949年3月上旬,中共中央在西柏坡举行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七届二中全会,批准了关于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及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3月25日,中共中央从西柏坡迁到北平,我们都到西苑机场去欢迎毛主席、周副主席、朱总司令和刘少奇同志进驻北平,那天的欢迎场面也是异常热烈的。当时,周恩来、李维汉领导新政协的筹备工作,我们与他们的接触机会就较多了。5月28日,周恩来和林伯渠同志单独宴请民进领导人,讨论有关筹备新政协和民主党派的前途问题。

  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经过协商酝酿,积极准备,便在1949年6月15日至19日在勤政殿正式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筹备会负责进行新政协的一切筹备工作。其中心任务是:商决并邀请参加新政协的单位和代表;决定新政协开会的时间、地点及议程;拟定新政协的组织条例;制定共同纲领草案;提出建立中央人民政府的方案。

  参加新政协筹备会的有各党派、各团体、各方面共23个单位,134人。我是代替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的代表汤桂芬同志参加筹备会的。

  筹备会分为6个小组,分别负责各项筹备工作。我参加第四小组的工作,起草《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董必武任组长,黄炎培任副组长。在筹备会期间,第四小组同志先以漫谈形式,广泛交换意见,并推举张志让等7人先准备一个讨论提纲,提交小组讨论。筹备会闭会后,本小组全体同志在7月8日又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原先准备的提纲讨论,对于国家的名称、属性,政府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产生的方法,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组织,最高行政机构的名称以及所属机构的建立等等重大问题都逐一进行了讨论,达到基本的一致意见,并推定董必武、张奚若、阎宝航、王昆仑、张志让等5人负责起草《政府组织法》的初步草案。这个草案经过征询专家意见和筹备会常务委员的反复讨论,又多次修改,在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了原则通过,准备提交新政协正式召开大会时讨论。我在这个小组讨论过程中学习了不少东西,增加了很多新的政治知识。

  这个组织法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政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由新政协执行其职权,选举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组织政务院、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署,到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并通过宪法后,这个组织法也就完成了历史的任务。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开幕了。这是一个全国人民大团结的会议。我是作为中国民主促进会的8名正式代表之一参加的,这8位是马叙伦、许广平、周建人、王绍鏊、梅达君、徐伯昕、林汉达和我。我的爱人严景耀是作为民进的候补代表参加的。大会设立6个分组委员会,我参加了宣言起草委员会。毛主席致了开幕词,向全世界宣告“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我们团结起来,以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大革命打倒了内外压迫者,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我们无比兴奋,长时间热烈的掌声响彻会场。

  第一届政协全体会议选出63人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当选为副主席。会议还选出180人组成第一届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并选举毛泽东为主席,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席。9月30日会议胜利闭幕。在闭幕式上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号召全国同胞进一步组织起来,用伟大的人民群众的集体力量,拥护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军,建设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富强的新中国。

  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正副主席及委员宣誓就职,成立中央人民政府。首都30万群众齐集天安门,隆重举行庆祝新中国的开国大典。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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