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英代表(摄影:陶子)
中国台湾网3月10日北京消息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台湾代表团9日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陈云英代表认为,为了更好的宣传《反分裂国家法》,同时让台湾同胞更充分的意识到自己所享有的权益,应把即将到来的3月14日即《反分裂国家法》颁布一周年之日定为“保护台湾同胞权益日”。
2006年春节以来,陈水扁不顾岛内民意巨大的反对声,执意终止了“国统会”与“国统纲领”,并宣称要将3月14日定为所谓“反侵略日”。陈云英代表表示,近期台湾当局做了许多伤害两岸人民感情的事情,说了许多伤害两岸人民感情的话,想尽办法在祖国实现两岸和平统一的进程当中设置障碍,非常影响民族感情。
她建议,应该把3月14日定为“保护台湾同胞权益日”,这不仅是对《反分裂国家法》颁布一周年的纪念,更是对台胞权益的充分维护。
30年的台湾生活、18年的大陆工作、5年的美国工作,使陈云英深刻的感觉到在全球经济化的背景下应该加强、扩大海峡两岸合作发展的空间,而不是一味的对抗,对抗政策对两岸同胞是没有任何好处的。她表示,台湾的老百姓最大的权益就是过上安居乐业的、平安、健康、快乐的生活。
陈云英指出,我们的《反分裂国家法》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表示。在第六条写到“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在《反分裂国家法》第九条提到“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陈云英表示,希望在国家的“十一·五”规划期间能够出台一个有关保护台湾同胞权益的政策,不仅有利于台湾同胞对《反分裂国家法》的认识,更可以使台湾同胞清楚的认识到有这样一部《反分裂国家法》的法律在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陈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