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环保总局从5个方面出台举措,全力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促进福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支持生态体系建设。将闽江、九龙江流域上下游治理补助机制列为国家生态补偿试点示范项目,推动建立闽、粤两省边界龙岩、汕头、潮州3市建立汀江(韩江)流域治理补助机制。
二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开展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集中加工、利用、处置区试点建设。
三是支持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支持福建开展环境容量研究等项目,并纳入国家科研项目库,在项目安排方面择优支持。
四是支持环境安全保障基础能力建设。在安排专项资金时,将福建省按照中部省份对待纳入申报范围,在补助比例上予以倾斜。
五是加强对台环保交流与合作。增强对台招商和交流的环境优势,对台资、台商在闽的环保合作项目等,在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前提下,享受同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