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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出台31项措施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时间:2007-11-12 07:48    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台商投资区扩区的构想有望实现。记者10日从省政府获悉,商务部日前出台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提出31项具体措施支持海西建设,并将会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部门,积极研究福州、厦门台商投资区扩区和新设泉州台商投资区的问题,发挥台商投资区在承接台湾地区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转移方面的载体功能。
  

  支持福建赴台办展

  商务部提出,要支持台商投资区建设,推动福建省对台小额贸易健康发展,在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对台小额贸易点实行更加开放的政策,取消对台小额贸易船只吨位、交易金额限制,扩大对台小额贸易货物种类。同时支持福建省赴台办展,推动福建省成为祖国大陆赴台办展的重要基地之一。

  支持建设一批两岸商品交易中心

  商务部将帮助福建建立稳定的台湾地区农产品交易平台,推动建设两岸商品集散中心,支持建设一批两岸商品交易中心,支持引进台资大型流通企业,把福建建成大陆台资企业所需的零配件、原辅材料供应的中转中心。商务部还将对台商在闽投资的政策上给予优惠,简化公证环节,台商来福建省投资免予提供投资主体资格证明的公证和认证以及台商资信证明。

  支持海峡西岸开发区建设

  除了台商投资区外,商务部还将大力支持海峡西岸开发区建设,提高福建利用外资水平。《意见》提出,商务部将会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积极研究海峡西岸经济区范围内的开发区扩区、升级和改变区位等问题,对符合所在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审批原则和程序的申请,原则予以支持。同时,支持福建省进口汽车品牌经销商积极开展整车和零件进口业务,推进福建省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业的发展,加快现有特殊监管区域发展,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大力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支持福建省炼化原油进口。

 

 
编辑:田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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