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3日讯 记者周贺报道:为落实中共中央胡锦涛总书记与国民党主席连战和亲民党主席宋楚瑜达成的共识,扩大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今日发布2005年第83号公告,允许产自台湾地区进入大陆销售的水果种类由原来的12种:菠萝、香蕉、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橘、柚、枣增加到18种,新增加的6种水果:椰子、枇杷、梅、李、柿子和桃自即日起获准进入大陆市场。
台湾地区盛产优质热带水果,上述18种水果基本涵盖了台湾生产的主要水果种类。此次增加准入品种对于解决近年来台湾水果销售困难,增加台湾果农收益,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造福海峡两岸人民具有重要意义。为帮助台湾水果顺利进入大陆市场销售,国家质检总局正在制定便捷、快速、安全的检验检疫措施,随后将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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