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党建十大热词:财产申报 远离“小兄弟”

时间:2010-01-15 12:20   来源:人民网
  2009,党的建设步伐坚实、成效显著。

  一年间,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攻坚克难,在战胜国际金融危机中,稳步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年间,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改革创新,收获的硕果沉甸甸。

  窥斑见豹。干部问责、财产申报、网络反腐……十大“热词”,见证着党的建设扎实推进的脉动。

  2010,新起点,新征程,新期待!

  干部考核

  缘起

  今年10月,中办印发《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同时,经中央批准,中组部制定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等3个办法,与《意见》一起,形成了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核心内容

  坚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任期)考察、任职考察为重点,合理安排,相互印证;加强平时考核,注重在应对重大事件、完成重大任务以及涉及个人利益时,跟踪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健全年度考核,发挥年度考核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和激励鞭策作用;完善换届(任期)考察,在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强化实地调查和延伸考察等。

  地方实践

  重庆市通过建立实绩分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三维一体”的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有效解决以前“年考”中存在的“官评官”、考核指标抽象、凭关系靠感觉打分,导致考核结果失真、干部越来越不敢负责任等问题,在干部中树立了注重实绩、崇尚实干、面向基层、关注民生的良好导向。

  “天花板”

  缘起

  目前一些地方形成了这样一种用人政策,在干部的提拔晋升上简单地以年龄划线,有的地方规定:过40岁不能提拔为科级干部,50岁不能提拔为处级干部,55岁不能提拔为司局级干部,科处级干部50岁都要退居二线等。人们把这种现象形象地比作“天花板”。今年12月17日、22日,本报《党建周刊》对此现象进行了关注。

  高层态度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强调,要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配备,既激励年轻干部奋发进取,又充分调动和发挥其他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应尽快纠正对乡镇干部、县级干部用45岁、50岁的年龄杠杠一刀切下来的做法。同时,要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的力度。

  地方实践

  近来,一些地方如广东、湖南、湖北为稳定县级主要领导干部队伍,相继实行“低职高配”,出现了不少“副厅级”的“县官”。如今年湖南就有19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县委书记被提拔为副厅级干部,其中16人继续兼任县委书记。一些县委书记级别升格,既符合“省直管县”改革的趋势,也可以鼓励这些“县官”安心一方,更好地推动县域发展。另外,在一些地方还出现了处级的乡镇党委书记和镇长。

  干部问责

  缘起

  今年6月30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一)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二)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三)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四)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五)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七)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典型案例

  今年6月,湖北石首市因“6·17”群体事件处置不力,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7月25日,石首市宣布免去钟鸣该市市委书记的职务;11月21日,黑龙江鹤岗新兴煤矿发生矿难,导致上百人死亡。当日,新兴煤矿矿长、副矿长以及总工程师等责任人被撤销职务。次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渎职侵权检察厅派员介入事故调查,调查重点是事故背后是否存在官员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

  治理“裸官”

  缘起

  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这种公职人员被群众形象地称为“裸官”。

  中央文件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地方实践

  今年11月25日,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凡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裸体官员”不得担任党政“一把手”和重要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凡考察对象在现任工作单位时间不满3年的,还应到以前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应申报住房、投资等财产状况和配偶、子女从业及出国(境)定居等个人有关事项;有意隐瞒报告事项的,将取消其拟任用资格。

  财产申报

  缘起

  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高层态度

  今年全国两会前,温家宝总理与网民在线交流时强调,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马文)也先后表示,中纪委正在制定官员财产申报的有关条例或规定。一些地方的制度“破冰”之举,显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先由地方迈出了关键性一步,其做法和经验对推动我国的官员财产申报立法具有积极意义。

  地方实践

  今年以来,全国有多个地方出台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包括新疆阿勒泰地区、浙江慈溪市、四川高县、上海浦东新区、湖南浏阳市、湘乡市等。2009年伊始,新疆阿勒泰地区所有县处级干部的首次财产申报工作正式开始,在阿勒泰地区廉政网上公布了新提任的55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的个人财产申报情况;一个月后,浙江慈溪市推行干部廉政情况公示制度,该市副局级和局级官员的家庭财产、亲属从业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内容包括官员工资收入,房产及私家车情况,配偶工作情况、子女上学情况等。

 

  缘起

  今年11月19日,本报刊登了仲祖文文章《领导干部要远离“小兄弟”》,引发热烈反响。该文指出,一些领导干部所交的“小兄弟”,既不是真朋友,更不是亲兄弟,而多是一些心术不正、趋炎附势的小人。他们千方百计接近领导干部,挖空心思讨好,处心积虑拉拢,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利用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好处。从这些年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一些人就是被“小兄弟”拉下马、送进铁网高墙的。领导干部如果对这些“小兄弟”缺乏戒备,就有可能栽在他们手上,落得个可悲下场。

  典型案例

  上海社保资金案所牵涉的干部,除陈良宇外,还有约10名局级干部,可以说他们共同组成了一个以陈良宇为“大哥”的“兄弟帮”。这个“兄弟帮”,有很多年前的老部下如陈超贤、吴明烈,也有偶然相识成为莫逆之交和网球球友的郁之非,还有自己的身边人秘书秦裕,更有投其所好、投机钻营、陆续入帮的孙路一、祝均一等人。陈良宇凡不宜自己出面的事,“小兄弟”都心领神会,帮他办。例如安排陈良宇老婆、儿子出国、为其父买房,是吴明烈办的;陈良宇儿子大学毕业后的工作安排是郁之非办的;把30多亿社保资金借给张荣坤,自然要靠社保局长祝均一、秘书秦裕这些“小兄弟”办了。

  网络反腐

  缘起

  网络反腐,是互联网时代的一种新的群众监督形式,借助互联网人多力量大的特点,携方便快捷、低成本、低风险的技术优势,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作为互联网在反腐败中的作用得到认可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中共党建辞典》收录了“网络反腐”这一新词条。

  高层态度

  今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考察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络信息工作。在与工作人员座谈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网络信息工作时,他指出,要高度重视网络举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全国纪检监察统一举报网站的重要作用。

  典型案例

  2008年底,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在通报楼市运行情况时声称“低于成本价卖房将被查”,激怒了众多网民,遭致“人肉搜索”。很快,周久耕抽1500元一条的“九五至尊”香烟、戴十几万元一块的名牌表、开豪华轿车等细节被逐一曝光。10月10日,周久耕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120万元。

  廉洁从业

  缘起

  今年7月1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若干规定》从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维护国有企业利益、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和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加强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规范了国企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实施监督制度和违规行为处理措施,是一部比较全面、系统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专门性法规,是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若干规定》是在2004年制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基础上修订而成的。随着形势发展和国企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近年来国企领导人员腐败案件频发,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廉洁行为的形式和手段也发生了变化,需尽快调整充实相关要求,堵塞漏洞。

  典型案例

  今年7月,北京市二中院对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其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经查,1999年至2007年,陈同海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转让土地、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近2亿元。

  工程腐败治理

  缘起

  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多名官员因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而落马;一些部门违法违纪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今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决定用2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高层态度

  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勇表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典型案例

  今年11月30日,有关部门公开了挂牌督办5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河北廊坊市上城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艺林文化公园案、河南济源市沁北焦化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焦化厂案、广西南宁市三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塑料制品厂案等。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缘起

  今年10月16日,“两高”公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确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罪名。本罪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其中“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曾经是国家工作人员,但由于离休、退休、辞职、辞退等原因目前已离开了国家工作人员岗位的人。

  权威解读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典型案例

  从今年10月14日起,重庆市五中院开庭审理重庆市原司法局长文强的弟媳、涉黑“女老大”谢才萍涉黑团伙案。案发前,一些人曾迫于文强的影响力,通过谢才萍向文强送礼、行贿。

编辑: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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