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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终身立委”和“立法院”的功能变化
 
 
  来源:      日期:2006-01-12 13:14

 


(一)“终身立委”和“增额立委”产生

  第一届“立法委员” 是1948年1月21日至23日产生的。当时的“立委”的名额分配,以地域代表制为主,兼采职业代表制和民族代表制,并对侨胞以特定名额,对妇女以保障比例名额,共产生“立法委员”760人。

  1949年后去台的“立委”是545人, 占总数的72%。 按“立委”3年的任期规定,第一届“立委”将于1951年5月届满,但“立委”提出“宪法”修正案须由四分之三的委员出席,而去台委员未达到75%, 无法按规定在其任期届满前改造或召开立法院会议。于是,台湾当局采取经“行政院”会议通过,建议“总统”核可,由第一届“立委”暂时行使立法权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又用同样的办法,补救了“立委”任期危机。

  1954年为避免“立委” 年年延长, 年年补救的被动局面, 于1月29日,经“司法院大法官司会议”以释字31号解释:“在第二届委员未能依法选出集会与召集前,自应仍由法委员”便成了无任期限制的终身制“立法委员”,像“终身国代”一样,成了“终身立委”。

  后为解决“立委”老化、死亡带来的危机,根据“临时条款”,自1969年起,设“自由地区”“增额立委”11名。此届选出的“增额立委” 也享受无任期限制的特别待遇。 但自1972年起选出的 “新立委”均实行了3年改选的任期制度,而人数逐年增加, 1972年36名, 1975年52名,1980年71名,后又经过1983年、1986年及1989年的3次增减员。 据1988年2月3日统计,此时“资深委员”只剩下216人, 减员超过60%。到1988年7月25日,不到半年又死去9人, 只剩下207人。到年底将减员到200人以下 。同时, 从年龄结构上看,此时“立委”平均年龄已达81.44岁, 其中81岁以上的占116人(85岁以上者占半数),71岁至80岁者92人, 70岁以下者仅8人。

  为解决年龄老化和“法统”的危机,1988年10月,台湾当局又采取了分二期扩大“增额代表”150名的方案。 第一期1989年底增加126名; 第二期1992年再增加24名,以达到“资深立委” 和“增额立委”1:1的方案。 但要实现此方案, 必须使现有“资深立法”三分之一以上退职。 据此,1988年10月1日, “国安会”提出“中央民代分期扩增名额方案”的同时,又于11月18日,“行政院”通过了“第一届资深中央民意代表自愿退职条例草案”,迫使一些大陆籍的“资深立委”退职,以补充更多的台籍“增额立委”。台湾当局还规定,所有的“资深中央民意代表”到1991年12月31 日前,都要“终止行使职权”。按照上述方案实施,最迟到1991年底, 台湾的“资深中央民意代表”将成为 “历史名词”,而在1993年初第一届:“增额立法委员”任期届满之时,将开始第二届立法委员的职权行使。

    (二)“立法院”功能的变化

  “立法院”虽是“中央民意机构”之一,但长期以来是国民党一党专政的装饰品,议事违背民意,效率不高,加之“增额立委”大多是由国民党内部圈定的人物,惟国民党意志行事。因此,多年来“立法院”每年的预决算审议,修改或通过“法令”、条例,都秉承“总统”和国民党中常会意图,实际上失去了对行政的制衡作用,变成了独裁政治的附属机构。但近年来,随着“立委”年龄、组织结构的变化,在“宪政改革”推动下,“立法院”的地位和作用在加强。如在“立法院”与“行政院”关系上,在“立法院”与“国民大会”关系上都发生了变化。

  首先,过去“立法院”是“行政院”的表决机器,“行政院”交付“立法院”讨论的方案、人事任免,基本上无阻力地通过, 而现在两院关系有所变化, 即从过去的“行政院”为主,向“行政”、“立法”两院互动运作转化。这表现在:(1)“立法”方面,由过去被动因应转向主动行使职权。 过去一个法案从“行政院”提出, 到“立法院”通过,基本是例行公事,都能通过。这几年不同,一个法案提出到通过,在“立法院”要经过几次,甚至10多次的讨论、争议、修改。“立法院”不会像过去那样成为“行政院”的表决机器,有些“行政院”提出的法案,还遭到“立法院”的否决。 (2)质询方面。 根据“宪法” 第57条第一款规定,“立法院”有质询权来监督行政。也就是说,“立委”在开会时,得向“行政院院长”、“副院长”,各“部会”首长提出质询。过去的质询也是草草了事,提不出有质量的问题。现在“立委”开会时,议政层次提高,并触及当今台湾的一些敏感问题,如“宪政改革”、“国会结构”、“大陆政策”、“统独问题”、“国防预算”、“外汇存底”等等,而质询对象不仅有“行政院院长”及各“部会”首长,甚至可请“总统”到会提出质询。 (3)在行使人事任命权方面有更多发言权。近年来打破了过去“上面”说了算的局面,而表现出更多的发言权。如1990年围绕“总统”李登辉提名郝柏村出任“行政院长”问题,“立法院”内部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虽然, 最终是在国民党“立委”和“资深立委”的全力保驾下 ,郝的任命最后被通过,但也遭到了“增额立委”及民进党“立委”的反对,也显得并不轻松。

  其次,以预算审核为手段,“立法院”与“国大”进行权力争夺,也日趋激烈。“国大”过去提交给“立法院”的预算,一般情况下很快被通过,不会有什么阻力。近几年对“国大”提交的预、决算案审时间拉长,审查科目变细,且公开与“国大”对抗。 1992年5月“立法院”在审核1993年底预算过程中对“国代”意欲扩张“国大”权力,提出“国大设立议长定期集会”等多项扩权修宪案,予以反击。“立法院”除提出“修正国大组织法”、“重新解释国大定位”外,并以“国大”的预算为筹码,企图迫使扩权的“国代”就范。有的“立委”主张做成“国大不得违宪动支预算”附带决议,有的主张大幅删减预算,使“国大”业务停摆,名存实亡。对“立法院”的反击,“国代”们也不示弱,提出成立“国会预算局”、“立法院”内部国民党籍与民进党籍的“立委”矛盾加剧。1987年“立法院”第79会期内,民进党的12位“立委”采取拖延进程,静坐抗议与集体退席等行为,对“行政院长”任期,“国安法”草案,“国防”预算案等方面展开一连串的阻挠,“国安法”10个条文中,有7 个改得面目全非, “国防”预算首次被删去300万新台币,连蒋经国也承认这个会期是“立法院有史以来最复杂,最困难和问题最多的一个会期”。1992年对1993年度预算案审核中,民进党“立委”发言踊跃,对预算草案的各个项目均大加抨击,不遗余力地揭露其弊端,以凸显国民党滥用纳税人钱财。在整个会期中,发言数最多的前10名“立委”中,民进党就占7名,其中彭百显发言高达近千次,揭露了180多个“黑机关”及1400多亿“不法”预算。民进党“立委”陈水扁则以删减“国安局”的预算相威胁,逼“国安局局长”宋心濂到“立法院”备询,首度揭开情治系统的神秘面纱。 

(来源:中国网)

                                 编辑:秋日

 
编辑: 田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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