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3日9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吴邦国]各位代表: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开得很成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会,是团结、民主、求实、奋进的大会!
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以高度主人翁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围绕会议主题,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议报告,积极提出建议,讲大局、议大事,重实际、求实效,使会议作出的决议和批准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充分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这次大会必将进一步激励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满怀豪情地投身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各位代表!
责任和使命激励着我们,困难和挑战考验着我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万众一心,艰苦奋斗,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现在,请全体起立,唱国歌!
现在,我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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