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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时间:2009-02-25 08:32    来源:人大新闻中心     
 
 

  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一方面是讨论国家大事,为国家的发展献计献策;另一方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作出评价,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因此,需要代表认真地参加会议审议,积极地发表审议意见,不辜负人民的重托;也需要从党和国家大局出发、实事求是地提出建议和批评。代表们中肯的审议意见,推动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不断进展,离不开全国人大代表的支持。为进一步审议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可以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做好审议前的调查研究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就是全国人大代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报告的工作,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作出评价。需要了解大量的事实,掌握充分的材料。“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因此,每次全国人大会议之前,全国人大代表起码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无论是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集中视察、代表小组开展的小型视察、代表的持证视察,还是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的过程中,注意了解和搜集人民群众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的有关材料;二是全国人大代表分布在全国各地、工作在各行各业,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认真了解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和材料。只有了解真实的情况,掌握丰富的材料,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时,才能有言可发,有话可说;审议意见言之有物,有的放矢。

  (二)审议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机构组织活动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优良的工作作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本身就是民主的会议,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讨论决定国家大事,对国家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场所。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因此,必须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同时,每个人大代表也应该抱着不辜负人民重托、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热情,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有意见都讲出来,赞成的,反对的,满意的,不满意的,建设性的,批评性的等,都可以讲。正如彭真委员长曾经说过的,即使不正确的意见,讲出来也往往对别人有启发,可以促使别人思考问题,从中引出正确的意见来。

  (三)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发表审议意见

  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的灵魂,也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和最根本的工作方法。我们党向来提倡,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要说真话、鼓真劲、办实事、收实效,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全国人大代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讨论决定国家大事,是代表人民对国家事务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必须实事求是。这就要做到客观全面地看问题,一方面,客观地看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充分肯定成绩,严格指出不足,不主观作判断;另一方面,全面评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不能用成绩掩盖不足,也不能以不足否定成绩,不片面下结论。

  (四)从党和国家大局出发进行审议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全局性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就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就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人大工作的特点提出审议意见;提出的审议意见要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五)把审议工作报告与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结合起来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必须维护人民的利益,关注人民的生活,反映人民的声音。因此,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就要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等工作是否维护了人民的利益,是否关注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全国人大常委会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是否反映了人民的心愿,是否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工作在各行各业,分布在全国各地,他们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最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对人民群众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也最有发言权。

  (六)把审议工作报告与评价常委会的工作结合起来

  工作报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文字表现方式,它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实际工作相比较,是形式和内容。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目的,是准确地评价常委会的工作,进一步推动常委会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因此,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必须与评价常委会的工作结合起来。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内容要认真阅读,但不能仅仅以常委会工件报告的内容看待和评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常委会的工作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履行职权的情况怎样,二是为履行职权开展的工作如何。要通过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有关材料的分析,结合了解和掌握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准确地看待和评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时,全国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无论是建设性的还是批评性的,也不能仅仅是工作报告如何修改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常委会工作做了什么、做得怎样,工作部署是否得当、如何改进等。

  (七)把审议工作报告与上一年工作报告结合起来

  上一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一般在总结一年工作的同时,还提出下一年工作的任务和具体工作安排,有时还针对上一年工作的不足提出一些改进的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经全国人大代表审议后,一般都要由全国人大会议通过表决形成一个决议,对常委会过去的工作作出评价,对下一年的工作提出要求。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就要结合上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全国人大会议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看一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过去的一年是否按照工作报告中的安排和决议中的要求去做的,是否完成了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决议提出的任务,对上一年提出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改进得怎么样。进而提出审议意见,表明对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实际工作的态度,及进一步改进的措施。

  (八)把审议工作报告与行使代表的其他权利结合起来

  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有权提出询问,向有关机关和部门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等。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代表可以根据情况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运用起来。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询问,不满意的事情可以通过一定方式进行监督,有建设性和批评性的意见可以提出议案和批评、意见和建议,使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审议更有质量。


 
编辑:杨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