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 题:扶贫水平提高彰显历史性进步
新华社记者张先国、季明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新标准提高到人均1196元,扶贫对象覆盖4007万人”。此举将使我国扶贫面扩大近1.6倍,扶贫对象增加约2310万人,反映我国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迈上新台阶。
现代管理学有个基本定律叫“短板效应”,意思是说一只水桶能盛多少水,并不取决于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对一个国家发展进步程度而言,贫困线相当于最短的那块木板。贫困现象消除得如何、低收入群众生活保障得怎样,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说,此次调整标准说明我国经济实力增强,有能力惠及更广大群众。“我相信,我们的扶贫标准会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再做调整。”
1986年以来,我国确定的贫困线有两条:一是人均年收入在786元以下、需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二是人均年收入在786元至1067元之间的低收入人口。今年的调整使两线合一,标准提高,扶贫对象由1497万增加到4007万人,约占全部农村人口的4.6%。
扶贫范围成倍扩大、标准提高,意味着政府责任增加。在经济发展遇到困难、保增长任务艰巨而又繁重的关键时刻作出这项调整,彰显政府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我们党执政为民与和谐社会共建共享的理念。
没有人民的富裕就没有国家的繁荣昌盛。提高扶贫标准、扩大扶贫面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一步,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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