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
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07年3月12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39343亿元(不含债务收入),扣除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613亿元后为38730亿元,超过预算33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全国财政支出40213亿元,超过预算1840亿元,完成预算的104.8%。中央财政总收入21232亿元(已扣除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613亿元),超过预算1960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中央财政总支出23482亿元,超过预算1260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新建立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亿元。中央财政赤字2749.95亿元,比预算减少200.05亿元。2006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为35015亿元,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35568亿元限额之内。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或结转767亿元。
2006年12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中央财政预计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中央财政超收收入主要用于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增加社保、教育、农业方面支出,冲减赤字和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建立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
2006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财政收入增长较快,财政对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应当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差异过大,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不高,固定资产投资、科技等预算资金年初分配到项目的到位率不高,预算执行中追加较多,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性;财政对“三农”、卫生、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还需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尽完善,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仍然较高;部分地区县乡财政还比较困难;行政成本偏高;铺张浪费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等,财政管理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07年的预算安排,全国财政收入44064亿元,比上年增加5334亿元,增长13.8%;全国财政支出46514亿元,比上年增加6301亿元,增长15.7%。中央财政总收入24421亿元,比上年增加3188亿元,增长15.0%;中央财政总支出26871亿元,比上年增加3388亿元,增长14.4%。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2450亿元。2007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37865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7年中央预算草案,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预算草案是可行的。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7年中央预算草案。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三、为更好地完成2007年预算,做好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在比较困难的阶段。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都要切实做到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高于上年,做到财政支持“三农”的支出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不降低。要加快建立各级政府财政支农分工负责的保障机制,增强财政支农的稳定性和有效性。研究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农的统一的统计制度。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加大整合支农资金力度,扩大整合范围,提高整合层次,解决支农资金多头分散、重复安排、效益不高的问题。要积极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对“三农”的投入。要利用财政贴息、补助等手段,为开展金融支农和发展农业保险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大解决民生问题的力度
要抓住当前经济发展较快和财政增收较多的有利时机,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加大财政投入,积极解决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切实做好今年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建立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优先化解农村“普九”形成的历史债务。要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研究编制社会保障预算。研究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加强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在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支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支持做好农民工及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要强化政府责任,提高财政资金对公共卫生的投入,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和推广,做好关闭破产和困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三)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财税政策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要将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作为财税政策支持的重点。改革资源税制度,逐步将水资源纳入资源税征税范围,对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的计税依据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要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产品和治污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和使用的财税政策。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对废气、污水、固体废物等征收环境税的问题。
(四)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调整转移支付结构,降低专项转移支付比重,提高财力性转移支付比重,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地方各级要将上级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编入本级预算。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实现规范化,切实做到公开、透明。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要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改变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安排差异过大的问题。要切实解决固定资产投资、科技等预算资金年初到位率低的问题,提前做好项目的储备,没有准备好的项目,不要列入当年预算。要做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并及时总结完善。细化预算编制,提交全国人大审查的预算草案要编列到款。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部门预算的约束性。做好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点工作,规范国家与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关系。加快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的改革。认真总结分税制改革以来的经验,研究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将成熟的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
(六)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
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发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格控制行政性支出,反对铺张浪费。反对搞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要加强对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制定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的目录,改变目前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的随意性。要加强对中央预算和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特别要加强对项目支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超收收入、非税收入、预算追加和收支两条线执行等的审计。今年应对社会保险基金、土地出让收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对经济和社会影响大的项目,开展审计调查和监督,推进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