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统资料照片。(摄影:李艳波)
中国台湾网3月11日北京消息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上,陈正统委员代表台盟中央和全国台联联合发言,题目是《挖掘闽南文化资源 推动闽台文化交流》。
陈正统委员在发言中指出,文化对民族的凝聚力和民族对文化的认同感,是一个民族团结统一的心理基础和精神支柱。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闽南文化上承中原,下续台湾。长期以来,闽南文化以其丰富的积淀、深厚的根基、独特的魅力,培育、滋养、联系和吸引着广大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鲜明地向世人昭示了海峡两岸人民同根同源、血脉相连、手足情深的历史渊源。
闽南地区的漳州、泉州、厦门是闽南文化的发源地和保存地,活跃着众多原生态的民族民间文化。清朝康熙后期开海禁以后,闽南一带和客属地区大量移民台湾,带去了自身的文化并在台湾当地沿袭至今,使闽台两地形成具有许多共同特点的区域文化,在交流与融合中不断发展。如被台湾当局捧为“国剧”的歌仔戏,最初即是源于以闽南语为特征的锦歌、竹马戏等,明末清初传入台湾岛内,与当地民歌小调融合,逐步发展成歌仔戏,并于20世纪20年代回传入厦、漳一带,形成解放后定名的芗剧。其他诸如被台湾民众评选为“台湾意象”的布袋戏以及竹马戏、南音等民间艺术,在闽台两地同样隐含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
闽台区域文化在两岸蓬勃发展,其根在福建。根据福建省第一批涉台文物普查资料的初步汇总显示,全省遗存着青、白礁慈济宫等珍贵的涉台文物史迹646处。这些文物史迹是祖国大陆与台湾历史渊源关系的重要见证,有力地佐证了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这些民间艺术、文物史迹都是台湾文化根源的历史印证和现实参照。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充分挖掘闽南文化资源,推动闽台文化交流向宽领域、高层次、纵深化方向发展,对于挫败陈水扁当局“本土化”、“去中国化”的分裂图谋,增进广大台湾民众对祖国大陆的认同感和向心力,促进两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建议:
第一,建立闽南文化保护区。根据国家民族民间保护工程规划,文化部将于2007年正式启动全国十大文化生态保护区及国家级文化传承大师(人)命名工作。福建作为文化遗产大省,已基本具备建立闽南文化保护区的条件。建立闽南文化保护区,不仅能促进海峡西岸地区经济文化的共同繁荣,也有利于保护和弘扬闽南优秀传统文化,提高闽南文化对台湾地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形成两岸同根同源的文化圈。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将闽南文化保护区列入2007年首批全国十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录,尽快推动闽南文化保护区的建立,从保护区的机构设置、启动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
第二,启动涉台文物保护利用专项工程。加强涉台文物史迹的保护是维系两岸同胞的文化情结、反对“文化台独”的一项具有现实政治意义的重要工作。建议启动涉台文物保护利用专项工程,在福建省开展一次关于涉台文物史迹的普查工作,全面了解福建涉台文物史迹的分布情况,将福建省涉台文物保护利用专项工程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由中央财政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涉台文物史迹的维护修缮和开发利用。同时,从长远考虑,建议在文物保护法中界定专门的涉台文物概念,将涉台文物史迹的保护纳入文物保护法的范畴之中,以法律的形式使之固定下来。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旧城改造、农村城市化等给文物保护,特别是那些尚不及或不足以列入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的涉台文物保护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许多宝贵的文物史迹正逐渐湮灭。建议对涉台文物史迹的保护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规划城市布局,妥善保护文物史迹,坚持把文物单体保护、园林绿化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相结合,坚持保护、整治与利用相结合,使涉台文物“大树”变成涉台文物“森林”,从功能单一的史迹变成镌刻两岸血缘亲缘真实历史场景的文化区域。
第三,进一步加强闽台文化交流。福建与台湾一水之隔,闽台两地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去过台湾的人普遍反映,台湾可以说是“无处不中国,无处不闽南”。台湾民众也普遍认为福建与台湾的语言习俗、风土人情都“没什么区别”,甚至连很多地名,如漳州寮、泉州厝、同安村等都一模一样。鉴于福建在涉台文化交流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建议给予福建特殊政策,设立闽台文化交流基金,有计划地组织文物展、族谱展、图书展以及歌仔戏(芗剧)、布袋戏、梨园戏等戏曲艺术赴台交流;加强两岸民间崇祀活动交流,统筹安排,引导崇祀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搭建闽台区域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增进岛内民众,特别是中青年民众对中华文化的认识和了解;简化涉台文化交流项目的审批手续等,从而使福建这一融合两岸文化、沟通同胞情谊的前沿阵地更多更好地发挥作用。(李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