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0日讯 记者陈玉川报道:在去年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台盟中央提交了《关于规划在滨海新区内建设台商投资区》的提案,被列为第0445号提案。提案由国务院转给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研究办理。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国台办和天津市政府对提案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就实施的可行性展开了研究和论证。
该提案认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两岸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因此,在滨海新区内建设台商投资区对于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两岸交流与合作,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提案还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认为应该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历史性机遇,设立以滨海新区为主体,以台资特色产业园区为骨架的天津台商投资区,争取把天津建成中国北方的台商台胞集中聚集地,并提出了纳入规划、制定方案、国家支持以及政策倾斜等具体措施。
据了解,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于2006年8月28日以国台提案字[2006]89号文对提案进行了函复。回函介绍说,关于“规划在滨海新区内建设台商投资区”的问题,天津市委、市政府已经要求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将设立天津滨海新区台商投资(创业)综合试验区列入了天津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年度工作要点。目前天津市委台办已会同市委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听取了在津台商、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委托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和台湾研究所进行深入研究。
回函表示,天津市政府将积极创造条件,为台商投资项目集中落户提供便利。天津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市政府和滨海新区统一发展规划,对设立台商投资区(或台湾城)的工作进行统筹考虑,并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国务院台办也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给予积极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