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前一日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3月9日,四川代表团进行认真审议。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四川代表团团长杜青林,省委副书记、省长、四川代表团副团长蒋巨峰参加审议。
“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草案所体现出的税制改革原则,获得代表们的一致认同。审议中大家认为,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内资企业也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建立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将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并使国内企业更有竞争力,有利于中国产品提高质量和降低成本。
草案中的优惠税率和所得税的减免规定引起了代表们的关注,比如,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等实行优惠税率,“减征、免征”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经营所得税。黄彦蓉代表认为我省应抓住机遇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乐山“三八”商场总经理陈志坤代表欣喜地说,作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示范企业,草案将推动“三八连锁”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活跃农村商贸流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邹广严代表的目光,聚集在所得税征收管理上。草案中明确特别纳税调整,对防止关联方转让定价作出明确规定。邹广严认为,在一些企业运用各种避税手段规避所得税现象日趋严重的今天,类似规定将有利于防范和制止上述行为,维护国家利益。
审议中,代表们还对草案修改提出各自意见和建议。有代表建议,应当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带有明显公益色彩的行业,以及个人创业等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此外,如何适当区别对待西部地区企业所得税缴纳额度,增加西部经济发展“造血”功能,也是代表们关注的热点话题。(记者胡敏谭江琦方晓哺)
来源:四川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