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德,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全国台联常务理事,福建省台联副会长。
中国台湾网3月12日北京消息 采访人大代表的时候,记者总是习惯地问他今年提了多少建议或意见等类似的问题,我也不能例外。不过,当问到台籍人大代表陈建德的时候,他的回答让我吃了一惊。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陈建德代表一次提的建议达到12个之多。而本网记者对他的采访,也就紧紧围绕这12个建议来展开。
今年陈建德代表所提的12个建议,内容覆盖了经济、旅游等方面的内容。
关爱台胞 建议加强对台商合法权益的保护
陈建德代表在建议中说,自1988年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决定》,1994年全国人大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1999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以来,各部委、各地区相应制定了保护台商投资权益的法律法规,祖国大陆目前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对台胞投资保护的法律体系。
十多年来,台胞投资祖国大陆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个案到整个行业外移西进的过程。目前台商投资祖国大陆累计项目达7万余件,实际利用台资440多亿美元,我们所制定的各项保护台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应该说起到了显著的作用。2005年“胡连会”之后,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2006年9月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与中国国民党台商服务中心访问团在北京举行第二次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工作会谈,会后就关于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和保护大陆同胞在台合法权益达成10点共同意见,强化了对台商权益的保护。
在目前形势下,应该说原先制定的一些法规与现实情况相较,有一些滞后,应进行相应修改。因此,他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他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修改建议,把第二次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工作会谈达成的10点共同意见纳入《实施细则》,给台商以切实保护。把《实施细则》保障范围扩大到全体台胞,而不是仅限于台湾投资者。把台生收费一视同仁、给予奖学金、放宽台胞在大陆就业限制条件等好政策、好做法纳入该法规。把推进两岸农业合作、鼓励台胞投资农业、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放宽台湾水果进入祖国大陆限制等政策纳入《实施细则》。在两岸货币清算、台商中小企业融资、避免双重征税、台资企业用地保护等方面,补充制定较为详尽及可操作性强的条款。总结各部委、各地方制定的涉台法律法规政策,把其中执行效果好、有普遍意义的内容补充进《实施细则》。
关注旅游 建议将厦门确定为大陆居民赴台游首批口岸城市
陈建德代表提出的关于旅游的建议有两条,一条是建议将赴金门旅游的范围从福建省居民扩大到大陆地区居民,另外一条是建议将厦门确定为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首批口岸城市。
陈建德代表在建议中指出,开放福建居民赴金门旅游已实施两年。从实际情况和今后加强海峡两岸民间交流与合作的需要来看,目前将赴金门旅游的范围扩大到大陆地区居民的条件已基本成熟。福建居民赴金门旅游实施两年来取得明显成效。从2004年12月至2006年12月,福建省组团经厦门口岸赴金门旅游共1106个团队、20591人次。旅游方式多样,受到游客的欢迎和两岸业者的认可。金门同胞对赴金旅游寄予厚望,希望扩大规模。金门具有相应的旅游接待能力。推动赴金门旅游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厦金直航通道的作用。扩大赴金门旅游规模可为将来延伸旅游线路至澎湖打下基础。
陈建德还建议将厦门确定为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首批口岸城市,使厦门成为福建居民、大陆居民以直飞方式赴台湾岛旅游的中转口岸城市,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两岸旅游合作,扩大两岸交流,促进两岸统一。厦门是目前台胞直接往来大陆的重要口岸,成为海峡两岸居民双向旅游口岸是其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且台湾业者和金门县政府积极呼吁开通此旅游线路,多次组团赴北京和台北要求将此列入海峡两岸开通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的协商议程,同时金门具有相应的口岸通关及海空接待能力。大陆居民经厦门、金门赴台湾这条旅游线路往返交通费约为走港澳转台湾线的三分之一,在费用上对大陆游客具有较强吸引力,且时间较省,仅为半天。
作为台籍人大代表 既是政府管理者 又是沟通两岸同胞的纽带
陈建德代表提出的建议还包括《关于来自台湾地区的食品标签可允许使用繁体汉字的建议》、《关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后台商投资区继续执行15%税率和“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建议》、《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南方海洋科学研究中心的建议》、《关于在厦门经济特区进行人民币和新台币计价结算试点的建议》、《关于扩大集美台商投资区范围的建议》等等。
一个人大代表能一次提出这么多专业的建议,显然与他平时的工作是分不开的。陈建德代表从事对台工作已经超过20年了,在这20年中,他当过厦门市台联专职副会长,厦门市台办的副主任,还到海协会协调部工作过,以及现在担任福建省台联副会长,同时担任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他所从事的工作始终是与台湾同胞息息相关。
作为一名台籍人大代表,陈建德说,人大代表的职责就是服务于我们的乡亲,把生活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的情况反映给政府,同时把政府的一些做法到基层解释给台胞,在担任人大代表的五年任期中,服务于台胞的职责是一致的。说到这里,陈建德代表笑了,说自己感觉职责很重,一方面在政府担任管理者,一方面还担任台联的工作 ,做好两岸同胞的纽带工作。如果条件允许,他还愿意继续担任人大代表,通过人大这个渠道,尽自己的这份职责。(李艳波)
相关链接:
陈建德,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全国台联常务理事,福建省台联副会长。
进入专题:2007“两会”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