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渔工劳务合作新制度启动 首批渔工下周赴台

时间:2010-04-23 10:40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4月2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根据两岸签署的“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台湾7家中介机构与大陆4家经营公司签订近海与远洋22项劳务合作契约,依新作业制度雇用的大陆船员,首批将在下周抵台。  

  报道说,两岸16日召开工作会议,敲定船员工资维持过去水平、保险人数达一定人数调降保费与相关细节。大陆渔工雇用新制启动,台湾中介机构可直接向台湾申请引进雇佣大陆渔工;今后大陆船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渔船船主损失时,大陆经营公司也要连带负赔偿责任,改善过去发生事端时,渔船船主常求助无门的窘境。  

  台当局“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渔业署署长”沙志一昨天召开记者会表示,台湾中介机构合信兴公司拔得头筹,依新制接受台北县、基隆市、宜兰县等地渔船主委托向当地县市政府申请新雇39名大陆船员,接驳船今天已经由屏东东港出海,预计下周二(27日)抵达台湾。

  沙志一说,新制实施后,中介机构只要向台当局提出申请,申请40名渔工要缴交新台币100万元保证金,目前13家中介机构都是以这个标准申请。

  沙志一坦承,大陆经济逐渐发展、劳务所得也会持续增加,“不可能一直维持较低廉的费用”,但年底以前有关大陆经营公司、大陆船员、台湾中介机构以及渔船主等4项相关契约完成前,大陆渔工薪资仍会维持过去的水平。

  此外,沙志一也表示,目前在台湾的大陆渔工约有4000人左右,其中2000人已经投保,另外2000人回大陆后将加入保险。(中国台湾网 张辰剑)


编辑: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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