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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12月29日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全票通过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在3月8日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体代表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3月12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政治决议中表示,完全赞同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在为期10天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审议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反分裂国家法》以高票获得通过,即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公布施行反分裂国家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