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两会最新签署的《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两岸将就中药材品质安全保障措施、中医药诊疗方法研究、中医药学术研究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交流与合作。
上述合作的内容将包括中药材品质安全标准及检验方法的交流合作,相互协助中药材检验证明文件查核及确认。
根据协议,在保障输往对方的中药材符合品质安全要求方面,措施包括:输入方应及时通知输出方最新制度规范、检验标准、检测方法及限量要求,并由输出方转知相关机构及企业,要求企业对输往对方的中药材,依输入方要求取得检验证明文件,保证品质和安全;输出方应对申报输出的中药材实施检验,并对输入方多次通报的品质安全不合格项目,根据需要实施密集输出检验。
在通报及协处机制方面,双方同意建立两岸中药材重大的安全事件、不良反应及品质安全问题通报及协处机制,依照两岸重大药产品安全事件协处措施妥善处理。
在中医药研究与交流方面,双方同意共同商定中医药研究与交流优先合作项目,建立交流平台,积极举办交流活动,促进中医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