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思想解放与改革开放是一个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渐进过程,我国改革开放30年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与当年的那场思想解放大讨论是分不开的。“催发真理之树枝繁叶茂的,只能是破除迷信的滚滚春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关键时刻,时代进步需要我们继续解放思想,进一步推动改革开放的步伐。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新华网理论频道特摘选《解放——改革开放以来思想大论战》(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书的精彩章节,既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波澜壮阔的思想论争,也企望推动对改革开放的全民性思考热潮。今天是第十六篇。
在政治文明道路选择上的争论最多的是:中国到底是搞一党制好,还是搞多党制好?
在阐述这方面的论争之前,要做一个重要更正。过去许多人总喜欢把我们党实施的“一党执政”称之为“一党专政”,这种说法是偏颇的——至少在今天已经显得偏颇了。因为自从建立社会主义中国之初,共产党就提出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制度”,这与一些国家只有一个党派而恰恰又是这个党在执政的情况是显然不同的,根本算不得 “专”——因为我们始终强调要让那些与共产党共同创立新中国的民主党派参政,实现民主协商,共襄国是。当然,应当承认的是,我们有一个时期没有很好地落实这个政治制度,只是让民主党派成了一党执政的陪衬与点缀,或者说让民主党派成了政治协商过程中的“拍手”者与政治看客。这样一来,就使共产党的执政有了“专”的成分,加之,我们又总是喊“加强无产阶级专政”,让我们执政的“专”味更浓了。但是,我们正在努力改变这样的状况,加大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力度,使我们新中国成立初就建立起来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制度”逐步得到真正的落实。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对政党制度的了解,其主要信息源是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而这些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实行的一党制。而关于多党制的信息,则主要是通过国内媒体报道了解到的,且了解到的多为负面材料。因此,在那个时候,对一党制几乎是一片叫“好”声。改革开放开阔了人们的眼界,让人们对多党制政治有了实地考察的机会,中国人从多种渠道了解了多党制的一些模式,认识到多党制并不是如过去报道的那样一团黑暗。不少人对一党制与多党制进行比较,也就有了对一党制与多党制孰优孰劣的争论。
主张多党制者,认为一党制有难以克服的弱点:
一是长期执政导致体制内的优胜劣汰和新陈代谢成了难题。在多党制下,通过竞选机制,胜者执政,败者在野,虽然胜者不完全等于优者,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胜败和优劣,有着相当大的正相关关系。西方多党制所具有的机制,在一党执政的中国政体内,难以直接效仿。长期以来,国内行政官员的选拔机制,都是由组织部门考察,然后由上一级党委讨论后向人大提名或者直接任命,很难保证官员的才德合格。且实施层级递进制,多数官员都是熬资格熬上来的,多年媳妇熬成婆,等熬到一定层级时,就只有官僚暮气,而难有开拓创新的朝气活力。
二是一党执政缺乏一个纠偏机制。人民不能通过选票告诉政党,你的政策不符合人民的利益,你应该更正;如果你不更正,那么我们就来更正你。许多事情总是在铸成大错之后再纠正。例如,1957年反右把一大批知识分子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例如,1958年刮起的浮夸共产风;例如,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皆以党内领导人的意志为准则,没有持不同政见者表示过异议;或者说,即使有反对者,也大多没有好结果。
三是一党执政反腐难度大。有人形容,党内反腐败,好比医生给自己动手术,挤个脓包还可以,但要开肠破肚割肿瘤却不行。由于是一党执政,党内政府内都是自己人,山不转水转,即使天南地北当官,也可能有一天会转到一起来。且不说官官相护,至少说,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会互相关照,有了好处也会大家共享。因此,在党内和政府内,很少能有真正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往往,一些腐败的官员都是烂出了原形且被千夫所指,才会被抓出来。
不过,强调在中国实行一党制更好者,其理由也十分充分。
首先,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并非纯粹的一党执政。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新中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翻三座大山所建立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对新中国的贡献,以及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当然,这种领导又不是简单的包办,只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项民主制度的最大优势,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从而能够把社会各方面的政治力量整合成朝同一目标作用的正向力量。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亲密友党和参政党,而不是反对党或在野党。各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而不是像一些国家的反对党或在野党,唯恐天下不乱,专门找岔子、唱反调,一门心思攻击对方以取而代之。而且,往往在竞选首脑时,对峙的政党的矛盾变得白热化起来,不仅互相揭短,甚至制造骚乱。如果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什么缺陷的话,那就是如前面所讲的,我们在目前还没有完整准确地落实这个制度。
一党执政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便是政策的连续性,不会像多党制那样由于政党的变更而引起国内外政策的巨大变化。而且正确的决策,能够很快执行,不会因为各种力量的牵制而中途夭折。多党制上台的国家首脑,往往是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个师公一道符。特别是一些总统是被弹劾下台的,其施政纲领往往会被全盘否定。虽然其宪法与法律稳定,但是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却难以持续,除非前任首脑的主张也得到后任的认同,否则会一切推倒从来。
一党执政的最大优势,在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已经得到了最大的体现。震灾发生后,党中央发出抗震救灾的号召,一呼百应,很快调动举国之力抗震救灾。而多党制国家里,哪怕再正确的决策,如果没有其他党派的同意,都无法实施;有时候,即使是总统提出的方案,也可能都要延迟一年半载才获得同意,甚至干脆被否决。
不否认,一党执政虽然有着前述三个方面的缺陷,但却是完全可以弥补的。也就是说,只要真正完善多党参政的机制,使其他党派成为决策的参与者,成为决策执行的监督者,那些弱点也并非不能克服。而且,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即中国的一党制是历史的选择。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政治体制里的领导地位,是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中形成的,并在实践中证明了其一党执政的可行性与优越性。这一制度的形成,有着特殊的国情使然;近60年来的执政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的确有着相当持续的生命力。这种异乎多党制的政治模式,避免了政党更迭可能带来的社会动荡。
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已经拥有7000多万成员,占中国人口的1/20,还囊括了国内绝大多数的优秀人才。在中国,是无法否定一党执政的。这样一个人数庞大的政党,不论创造力还是破坏力,都是十分巨大的。如果强行实行多党制,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即使侥幸成功,那么各种政治势力必将重新洗牌,如没有众望所归的势力(事实上在几十年内除了共产党也很难有这样的势力),势必加剧社会动荡,并几乎是必然引发外国势力介入,甚至会引发内战,使国家陷入割据状态,就像北洋军阀时期。而中国有13亿人口,一旦彻底混乱就很难平定,这无疑是灾难性的。提倡多党制,明显脱离国情,是不切实际的设想。所以,我们所应该做的,就是继承和发扬一党执政、多党合作的优良传统,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们评价一种制度的好坏,都是在具体的历史环境里作出的。一种制度的好坏、制度之间的比较都应该以利弊之间的差的大小来评价,如果一党执政在一种情况下会比多党执政更好,我们又怎能不分情况地要它被取代呢?而且,从当今世界民主发展的趋势来看,人们并不把一党执政与多党执政作为民主与不民主的本质区别了(例如,一些保留着君主的国家也是民主制度,而君主却是封建专制的代名词)。一些西方势力范围如东南亚、南美、非洲的国家,实行多党制以来,日子并不好过。比如东南亚,一党执政时代,他们是全世界的经济明星;现在呢,在世界经济版图上已经没有人记得他们了。譬如俄罗斯和伊朗,是多党制、全民普选,某种程度上,甚至比代议制民主的美国还要民主,但在美国人的观点里,这两个国家(包括南美的一些民选政府)仍不是民主政府。另外,一党独大的新加坡的民主却是世人普遍称道的。中国的一党执政与多党参政的政治协商制度同样体现着民主,而且现在不仅加大了社会民主建设的力度,也加大了党内民主建设的力度,民主进程受到了国际上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