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表彰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英雄

时间:2008-06-12 10:16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记者魏武)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一批分别会同教育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卫生部和质检总局作出表彰决定,对在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斗争中作出突出贡献的9个集体和17名个人,授予各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抗震救灾英雄”荣誉称号。

  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抗震救灾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教育、民政、卫生、交通运输和质检等系统特别是灾区各有关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难,以灾情为命令,视时间如生命,奋不顾身投入到抗震救灾第一线,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英雄模范人物和集体。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各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决定,授予四川省绵阳市北川中学优秀教师群体、四川省汶川县映秀镇小学优秀教师群体“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周汝兰、王敏同志“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荣誉称号,追授谭千秋同志“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荣誉称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决定授予四川省汶川县民政局“民政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王洪发、泽郎格西、徐艺等3名同志“民政系统抗震救灾英雄”荣誉称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决定,授予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民航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等3个单位“交通运输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义德阳、赵彦龙、申洋、覃勋、张欣、廖洪星等6名同志“交通运输系统抗震救灾英雄”荣誉称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决定,授予重庆市卫生局抗震救灾医疗救援队“卫生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黄琼同志“卫生系统抗震救灾英雄”荣誉称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质检总局决定授予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赴四川灾区卫生防疫技术服务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入川抗震救灾特种设备技术服务队“质检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周红、张映琪、任征、杜珏等4名同志“质检系统抗震救灾英雄”荣誉称号。

  决定号召,各有关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英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顽强的精神、更加迅速的行动、更加密切的配合,切实承担起抗震救灾工作重担,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贡献力量。

 

编辑:杨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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