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向群众宣传《土地改革法》
湖南岳阳农民烧地契
山东省沂南县依汶区农民拔掉地主立的界碑
1950年6月30日,毛泽东颁布命令,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土地法规定,土地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中共中央决定从1950年冬天开始,分期分批地在拥有3.1亿人口的新解放区全面实行土改。其路线和总政策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其过程一般为发动群众、划分成分、没收和分配土地、总结复查等几个阶段。各地政府要派出大批土改工作团、深入群众,领导土改。至1952年底,土改工作基本完成,3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得了约7亿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